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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匯票發達國家:由快速發展到逐漸停滯 銀行承兌匯票最早起源于英國。19世紀的倫敦已成為各國貿易和國際金融中心,世界各地的借款人匯集于此。由于許多外國借款人不被當地的投資者所認可,由他們簽發的匯票很難轉讓。當時倫敦的私人銀行雖然有熟練的資信鑒別技術,但苦于沒有足夠的資金,無力直接向外國借款人貸款。這時他們發現利用自己嫻熟的資信鑒別技術,對外國借款人的匯票進行承兌,將自己的信用借給外國借款人,對其債務進行擔保,即可收取一定的費用,取得收入。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承兌匯票得以產生。 20世紀初,美國政府為了發展對外貿易和將紐約建成能夠與倫敦競爭的國際貨幣市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積極刺激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的發展。美聯儲除了鼓勵銀行簽發、轉讓銀行承兌匯票外,還直接參與二級市場交易:以高于市場價格的價格買入銀行承兌匯票,從而增加市場對銀行承兌匯票的需求,促進市場的繁榮。除此之外,美聯儲還同意接受以銀行承兌匯票為擔保的再貼現、再貸款申請,或同意與銀行簽訂以銀行承兌匯票為交易對象的回購協議,美聯儲的措施對美國銀行承兌匯票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二戰后,美國銀行承兌匯票再次獲得發展。國際貿易的迅猛增長、石油和其他商品價格的上漲等都刺激了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的增長。1982年10月,美國國會通過銀行出口服務法,大大放寬了銀行承兌匯票的限額,致使市場競爭加劇,承兌手續費下降,銀行承兌交易額上升。然而,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銀行承兌匯票的增長速度明顯下降,1979-1989年期間,美國銀行承兌匯票市場余額的年均增長率從前十年的20%下降到6。1%,是所有貨幣市場工具中增長最緩慢的。從1989-1998年,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出現了負增長,市場余額也已經下降到了143億美元,僅占除政府短期證券外所有貨幣市場工具交易余額的0。6%,到2000年,余額僅為103億美元。 國外票據市場實際上是分為商業票據市場和銀行承兌匯票市場。國外商業票據市場非常發達,到2000年8月末,美國商業票據市場的未清償商業票據余額已經達到15590。54億美元。 然而,在二戰以后,隨著政府各項扶持和鼓勵政策的停止以及貨幣市場的演變,包括美國、英國、日本等西方國家在內的大部分發達國家的銀行承兌匯票正經歷從過去的快速發展到緩慢發展,乃至逐漸停滯的過程。 銀行承兌匯票市場萎縮的主要原因在于: (1)銀行承兌匯票的最主要特點是以銀行的信用代替商業信用。80年代以來,國際銀行業的風險增大,銀行的財務狀況惡化,部分銀行倒閉。這一切促使投資者開始回避銀行承兌匯票。 (2)其他替代融資工具的產生和更廣泛的使用,如歐元貸款、銀行承兌額度、商業票據等。而所有這些融資手段的成本都比銀行承兌匯票要低,尤其是備用信用證的產生對銀行承兌匯票產生了不小的沖擊。 (3)鑒于銀行承兌匯票市場已經成熟,美聯儲開始終止若干對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的優惠政策。如從1974年起,不再為其代理外國中央銀行和政府金融機構購買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擔保。此外,美聯儲還從1977年起停止購入銀行承兌匯票的交易。這無疑對市場的發展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我國:正值發展期 在大部分西方發達國家銀行承兌匯票市場逐漸萎縮的時候,我國是否還有必要開發銀行承兌匯票市場? 答案應是肯定的。從本質上看,銀行承兌匯票就是以一定的成本將國際貿易的風險轉移給愿意承擔風險的第三者的一種金融工具,銀行愿意承擔這種風險,是因為他們自認為是確定信貸風險和將信貸風險分散到上千種不同貸款中的專家。在進出口雙方相距甚遠且無法確認對方的信譽時,如果沒有銀行的介入,交易難以順利達成。正因為雙方認可的銀行信用替代了雙方并不熟知的商業信用,交易雙方的利益才得到有效的保證,也使得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和投資者免遭信用風險。這正是為什么銀行承兌匯票起源于國際貿易,并大量地應用于國際貿易中的原因。在發達國家,銀行承兌匯票很少應用于國內貿易。這是因為企業面臨更多的融資渠道,其中一些,如商業票據、銀行信貸額度等,有著更加優惠的市場利率。此外,國內交易雙方比較容易了解對方的資信和財務狀況,在完善的商業信用制度下,供貨方通常愿意直接向購貨方提供短期貸款(也就是應收賬款),而并不一定非要使用銀行承兌匯票。 我國的情況與西方發達國家有著很大的區別。一方面,我國的貨幣市場不發達,企業所面臨的融資渠道和融資工具短缺,除了銀行短期貸款,幾乎沒有其他融資工具。另一方面,我國的社會信用制度尚在建設之中,人們的信用觀念比較淡漠,特別是商業信用很不健全,企業的信用不透明,信用活動缺乏強有力的法律規范和制度保證。在這種情況下,僅僅靠企業之間以應收賬款方式提供短期貸款,必將形成企業之間的債務拖欠。 正是為了解決企業較大范圍的貨款拖欠問題,我國才于20世紀80年代開始了銀行結算制度的改革,通過推廣票據結算,逐步實現商業信用關系票據化。然而自票據結算推廣以來,商業承兌匯票遭到冷落,銀行承兌匯票受到歡迎,這說明在當前整個社會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相對于商業信用而言,銀行信用畢竟有著更高的可靠性和穩定性,因而,銀行承兌匯票市場在我國仍然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的發展不僅是保證供貨方合法權益、使交易得以順利進行的需要,而且也是強化債務約束、加快我國信用制度建設的需要。銀行承兌匯票是在具體的經濟活動的基礎上產生的,它把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應該履行的義務以一種標準化的方式規定下來,從而使這種義務或責任得以強化。不守信用的企業開出的匯票,是得不到銀行的承兌和貼現的,在二級市場上也很難轉讓出去。而銀行的參與不僅使債權人的權益得到保障,而且也使債務人的債務得以履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設計到了多個可追償的責任人,形成了多個債權、債務的連帶責任關系,這就使得僅僅涉及兩方當事人的信用行為演變成為一種社會化、市場化的信用行為,從而從客觀上強化了企業、銀行的債務約束,形成了相互監督機制,對于社會信用制度的建設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把好控制關 由于銀行承兌匯票的運用可以增強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因此,各國對銀行承兌匯票市場有嚴格的管理。 在英國,英格蘭銀行要逐一審批銀行和貼現公司的資格,只有由經過審批的銀行和貼現公司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才是合格的票據,英格蘭銀行才為其提供再貼現或接受以這種票據為擔保的貸款申請。 美國1913年聯邦儲備法案中對銀行承兌匯票的合格性有明確的規定,美聯儲將此作為是否購買或是否接受銀行的再貼現申請的標準。同時,美聯儲對每家銀行承兌匯票的最高金額做出了如下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總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的150%(經美聯儲特許,這一限制可以放寬到資本額的200%),否則,超過這一限額就必須上交存款準備金。對任一出票人承擔的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和公積金的10%,以便防止銀行信用創造的無限制擴張和控制銀行所面臨的風險。 我國可以考慮參考西方國家的做法,加強對金融機構承兌資格和承兌規模的控制。 (1)金融機構開展承兌業務必須經監管部門審批。 (2)建立承兌的規模限制,可以削減銀行信用擴大對貨幣政策的抵消作用,提高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3)將承兌墊款計入不良貸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銀行不顧自身情況盲目增加承兌總量的沖動。。
熱心網友
上面挺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