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向客戶送達應收款確認函,客戶不簽署意見是否就等于默認了欠款?我公司向客戶送達應收款確認函,客戶不簽署意見,是否就等于客戶默認了欠款,在法律上有具體規定在多少天內不回復就默認了?
熱心網友
向客戶送達應收賬款確認函的方式應該有兩種形式,不知你公司采取的哪種方式:1、直接送達,由客戶的相關人員簽收;2、通過特快專遞直接寄給客戶。而客戶不簽署意見,又分兩種情況:1、不承認該確認函;2、對確認函金額有異議。假如,你公司采取的是直接送達方式,那么,即使是客戶接收了確認函,但并未簽署意見,決不能認為客戶默認了欠款,因為,你們公司的確認函不具法律強制力,更不存在留置送達的法律效力,法律也沒有規定多長時間不回復就意味著默認,所以,你們的認識有誤區。由于我國法律規定的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如果是在訴訟時效內,建議立即起訴該客戶(提供其欠款的相關憑證);假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將應收賬款確認函寄給客戶,作為主張權利、中斷時效的證據。
熱心網友
這種發函方式對方如果不確認的話,不是默認的意思表示,即使再經過一定的時期也不會產生默認的法律效果的。你可以通過快遞等方式讓對方簽收,保留郵局的單子,這樣就可以有憑證。
熱心網友
欠款必須有欠款的依據。不管是客戶簽與不簽否,只要欠款依據的存在,就能證明他欠了你的錢。 它不像合同當中的要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