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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族"合理避稅"為時尚早 -------------------------------------------------------------------------------- 【打印本稿】 【進入論壇】 【Email推薦】 【關閉窗口】 2005年10月20日 11:11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將于10月22日至27日舉行。法律委主任委員楊景宇表示,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經過綜合各方面意見,對草案進行了適當修改,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理財專家建議,工薪階層可積極進行一些新的理財嘗試,通過某些途徑合理避稅,使家庭的綜合理財收益有所提高。 從9月27日舉行的個稅聽證會可以看出,納稅人向立法機關提出少繳稅的要求可以做到。當草案通過之后,個稅起征點將相應提高。但是,在筆者看來,現在談論工薪族“合理避稅”為時尚早。 目前,“合理避稅”的提法五花八門,有稱合理避稅的,有稱節稅的,也有稱稅收籌劃、個人理財的。無論從技術,還是政策上,“合理避稅”都是個棘手的問題。比較權威的是聯合國給予的解釋:“避稅是納稅人利用法律的相對漏洞或含糊不清的方式,以減少他本應該承擔的納稅額。”由此可見,雖然避稅行為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所用方式是合法的,納稅人行為不具有欺詐性質,它與偷稅、漏稅有著嚴格的區別。 問題是,“合理”是個模糊概念,很難界定出標準。避稅可以在理論上說得冠冕堂皇,實際上多少都是通過鉆法律空子達到目的。而在操作中,很容易把法律精神拋在了腦后。從實踐來看,與“合理避稅”針鋒相對,主管部門有“反避稅”規定。因為對避稅沒有統一認識,所以反避稅的規定界限也不清楚,使得合理避稅受到影響,任何“合理避稅”的理財方式都可能會被稅務的監管所打亂。 即使我們統一了對“合理避稅”的認識,合理避稅距離大眾人群還是很遙遠。因為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對國內納稅人進行合理避稅的余地實在太小。尤其是工薪族,他們作為單一工資收入的人,想避稅很困難。現行的一些所謂的合理避稅辦法,對于工薪族意義有限。例如在各種儲蓄中,教育儲蓄的利息不納稅。但是它規定最高限額是2萬元。2萬元村一年,省下百十元的利息稅,沒有太大實際意義。再如,住房公積金和工薪族密切相關,但是目前的規定是工資高,公積金高,稅也高。人們之所以對起征點的上調呼吁強烈,就是因為沒有別的辦法,惟有把扣除標準提高,才是最有效、最簡單的招數。 因此,由于中國目前個人所得稅法相對滯后,只要稅法沒更改,工薪族就不可能在買車、買房等日用消費上進行合理避稅。所謂的合理避稅倒可能成為少數人的盛筵。事實上,對個人理財真正關注的人是有錢人,去聽稅務籌劃課程的都是經理或者在銀行工作的專業人士,他們的收入高而且多元化。 毫無疑問,在法律允許下,工薪族有權利進行合理避稅。但是,只有完善我們現有的稅法和相關制度,才能從根本上保障絕大多數人的節稅、理財目的,才能保證工薪族“合理避稅”的權利。 來源: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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