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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瀏覽一下天津財政局的網站 ,還可以打電話23303740(總機).那里可能會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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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辦理程序 一、從事會計工作且考試全科合格的申請人,向其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從事會計工作且考試全科合格的申請人,向其戶口(或暫住證)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四)符合《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法第九條規定條件,只考一門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的申請人,除考試成績合格外,還須持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居民的學歷或學位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三、申請人可以通過委托代理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四、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區、縣財政部門應當當場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區、縣財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區、縣財政部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應當出具書面證明,同時注明日期,并加蓋行政許可專用印章。 五、區、縣財政部門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區、縣財政部門有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六、區、縣財政部門作出準予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區、縣財政部門作出不予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決定,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天津市財政局-天津會計 供稿) 天津市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考試補報名通知 為了方便我市考生報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2月15日~23日進行天津市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報名工作。現將我市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報名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時間 2005年12 月15 日至12 月23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周日不公休)二、補報名方式補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驗證、照相、交費、確認的方式。三、補報名地點全市考生補報名只能在天津市會計服務中心(河西區廣東路67號人民公園北側會計之家內),可乘坐606/619/632/657/803//865/866等公交車,在人民公園站(或附近)下車即可到達。四、補報名具體報名步驟(一)網上注冊、報名考生報名須先登陸“天津市財政局—天津會計 ” 網站,進入網站首頁面右側的“網上報名”欄目,用本人的身份證號碼注冊后,填寫考生注冊信息,檢查無誤,打印信息表。(二)現場驗證報考人員持經本單位職稱(人事)部門對工作崗位、學歷、專業年限等進行資格審核后蓋章的報名信息表,并攜帶學歷證書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身份證原件于2005年12月15日至12 月23 日到天津市會計服務中心(河西區廣東路67號人民公園北側會計之家內)辦理確認、照像、教材訂購及交費手續。特別提示:剛剛通過2005年度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并符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持合格成績單原件、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會計電算化證書原件或珠算五級以上證書原件辦理補報名手續(注意:免試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的考生,不必持會計電算化證書原件或珠算五級以上證書)。 五、考試報名條件(一)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二)報考中級考生,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取得博士學位。(三)報考初級考生,除具備上述第一款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本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上述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五)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05年底(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注冊日期為起始日期)。 六、考試科目、考試成績管理(一)初級考試1、考試科目2006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2、考試成績管理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中級考試1、考試科目2006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2、考試成績管理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七、考試時間(一)初級考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時間為:2006年5月20 日上午 9:00—11:30 :經濟法基礎;下午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二)中級考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時間為:2006年5月20日上午 9:00—11:30:財務管理;下午14:00—16:30 :經濟法;21日上午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八、收費標準根據市物價局津價費字[1998]第614號文件及國家計委計價格(2000)1567號文件批準,報名費4元。考務費每人每科36元。 天津市會計專業職稱工作辦公室 200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