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太太置回家中后我才意識到我的悲哀,這一憤世之舉不僅未了我“終生殘疾”而又平添了“終生遺憾”——我從未享受過將男人堅定有力的胳膊窩勾著太太嬌美柔滑的后脖子上街遛彎的幸福。   這一幸福對我來說不僅意味著雙腳要離開這生我養我的土地,而且神圣的肚臍亦將昭之于眾。   現在,每每出門,高揚的手臂牢牢地掛在太太肩頭,其狀如猴子緊緊扒著電桿,任憑太太在馬路上將我拖來拖去……痛苦的我常常痛苦的想,如果能重活一回,我再也不與世俗去抗爭,因為與世俗的抗爭是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