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GDP與GNP具體的定義是什么,在衡量經濟實力方面有何不同,現在提的綠色GDP又怎樣解釋?
熱心網友
GDP即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縮寫,也就是國內生產總值。它是對一國(地區)經濟在核算期內所有常住單位生產的最終產品總量的度量,常常被看成顯示一個國家(地區)經濟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生產過程中的新增加值,包括勞動者新創造的價值和固定資產的磨損價值,但不包含生產過程中作為中間投入的價值;在實物構成上,是當期生產的最終產品,包含用于消費、積累及凈出口的產品,但不包含各種被其他部門消耗的中間產品。 GDP的測算有三種方法:1、生產法:GDP=∑各產業部門的總產出-∑各產業部門的中間消耗:2、收入法:GDP=∑各產業部門勞動者報酬+∑各產業部門固定資產折舊+∑各產業部門生產稅凈額+∑各產業部門營業利潤;3、支出法:GDP=總消費+總投資+凈出口。國內生產總值(GDP)與國民生產總值(GNP)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指標。它們都是核算社會生產成果和反映宏觀經濟的總量指標。但因其計算口徑不同,二者又有所區別。國內生產總值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范圍內反映所有常住單位生產活動成果的指標。所謂常住單位,是指在一國經濟領土內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所謂生產活動包括三次產業在內的所有行業和部門。在價值形態上它等于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的增加值之和。國民生產總值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范圍內的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實際收到的原始收入(指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余等)總和價值。本國常住者通過在國外投資或到國外工作所獲得的收入(稱之為從國外得到的要素收入),應計入本國國民生產總值。而非本國國民在本國領土范圍內的投資或工作所獲得的收入(稱之為支付給國外的要素收入),則不應計入本國的國民生產總值中去。因此,國民生產總值可以用國內生產總值加上本國常住單位從國外得到的凈要素收入(從國外得到的要素收入-支付給國外的要素收入)。更直觀地講,國民生產總值等于國內生產總值加上從國外獲得的勞動報酬、投資收益(包括紅利、股息和利息等)的凈額。即:國民生產總值=國內生產總值+國外 凈要素收入。國民生產總值是“收入”的概念。國內生產總值與國民生產總值之間的主要區別,前者強調的是創造的增加值,它是“生產”的概念,后者則強調的是獲得的原始收入。一般講,各國的國民生產總值與國內生產總值二者相差數額不大,但如果某國在國外有大量投資和大批勞工的話,則該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往往會大于國內生產總值。由于目前國外凈要素收入數額不大,且資料搜集困難,我市暫略而不計,則形成國民生產總值與國內生產總值數據是一致的。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對環境資源進行核算,從現行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服務費用,其計算結果可稱之為“綠色GDP”。綠色GDP這個指標,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增長的凈正效應。綠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國民經濟增長的正面效應越高,負面效應越低,反之亦然。 。
熱心網友
GDP和GNP 上世紀9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國家采用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代替國民生產總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GNP)作為國民經濟核算的主要指標,反映了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潮流。 從概念上講,GNP和GDP都是指一個國家一年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價值,但它們所指“國家”的含義有所不同。GNP所說的“一國”指一國國民,即只要是該國公民,無論在什么地方創造的最終產品與勞務的市場價值都應計入。GDP所說的“一國”指一國境內,即只要是在該國領土上,無論哪國人創造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價值都應計入。GDP和GNP之間的數量關系,可以用以下公式來表示: GNP=GDP+本國公民在國外創造的價值總和—外國公民在本國創造的價值總和 從歷史沿革來看,越來越多的國家用GDP代替GNP作為國民經濟核算的新標準,反映了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建立初期,勞動和資本在國家間的流動不大,所以各國主要以GNP作為經濟核算的指標。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資本和勞動等生產要素在國際間流動越來越大,按“國民”原則統計國民收入,無法準確衡量一定區域范圍的生產總量。1993年,聯合國統計司正式決定用GDP取代GNP(1993年聯合國將GNP改稱為GNI(國民總收入))作為國民經濟核算的新指標。 綠色GDP : 人類的經濟活動包括兩方面的活動。一方面在為社會創造著財富,即所謂“正面效應”,但另一方面又在以種種形式和手段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著阻礙作用,即所謂“負面效應”。這種負面效應集中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無休止地向生態環境索取資源,使生態資源從絕對量上逐年減少;其二是人類通過各種生產活動向生態環境排泄廢棄物或砍伐資源使生態環境從質量上日益惡化。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只反映了經濟活動的正面效應,而沒有反映負面效應的影響,因此是不完整的,是有局限性的,是不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的?! 「母铿F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對環境資源進行核算,從現行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服務費用,其計算結果可稱之為“綠色GDP”。綠色GDP這個指標,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增長的凈正效應。綠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國民經濟增長的正面效應越高,負面效應越低,反之亦然。根據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九五”重點課題——“以EPD為核心指標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研究”中對北京市1997年綠色GDP進行核算的結果表明,按生產法計算的綠色GDP占GDP的74。94%,按支出法計算的綠色GDP占GDP的7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