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相戀一年應該說我愛他比較多,他是個好男人,可是開始他并不愛我,直到我的離去他才發現愛上了我。可是我們都無法回頭了,他找了一個自認為喜歡的女子同居了。他現任的女友很恨我,不許他在她面前提起我。他覺得對不起我所以常打電話問一下我的近況。我發現自已還是很愛他的所以他提出幫我找工作我拒絕了。可是他每次打電話過來她都會知道于是他們就開始吵架了所以我不知道該不該和他保持聯系?因為我真的不想破壞他們,而他也應該為自已的選擇負責。
熱心網友
既然你希望他幸福,而且也知道沒有你他會幸福,那你為什么不去做呢?其實你知道自己該怎么做,既然知道是對的,那就去做吧!愛一個人,并不一定非要和他在一起對嗎?你們有過美好的回憶,對你來說我覺得已經足夠了不是嗎?有時候放棄才是最好的選擇!我祝你幸福!
熱心網友
干嘛拒絕他給你找工作啊,一碼歸一碼啊,何必混在一起呢?不是戀人了,可是還是朋友啊,再說了,也許有一天你們還能發展成夫妻的呀,為什么要讓呢?現任女友不一定是最適合他的呀
熱心網友
如果他的女友不喜歡你出現,就不要保持聯系;當然,如果偶爾發現彼此有難,可以幫助,不要出閣;如果你們都想再開始,你們就緊鑼密鼓、重新開始第二次握手和永久地在一起。
熱心網友
他現任女友也太小氣了,你們沒有過分的事情當然可以了.如果你控制不了搞不清楚自己的感情是愛情還是友情就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