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高中同學,一直是很好的朋友,甚至感情上的事也告訴他,讓他幫我提提意見,現在我們考上了不同大學,也經常聯系,但依舊是朋友,知道他昨天告訴我...,我要怎么辦啊?
熱心網友
我覺得最好還是保持同學好朋友的關系。因為在這之前你都渾然不知,說明你對他并沒有感覺。這樣接受他,或者含糊不清,會傷害他。你自己以后也會有負罪感。和他講清楚為好。 當然,如果你發現自己也是喜歡他的。就另當別論了。
熱心網友
給你個建議啊 :喜歡他就告訴他,不喜歡他那你也告訴他啊!
熱心網友
有人喜歡還不好,被喜歡不一定說明你也喜歡他,被喜歡也不能說明他有遠喜歡你,很平常,我還喜歡很多呢。
熱心網友
只要互相全面了解,只要互相產生了感情,只要他是真心愛著你,只要你對他的考驗已經成熟了,你就可以享受在愛河中,享受著被愛的幸福,同時你也不由自主的去愛他了。
熱心網友
直接告訴他你的決定唄。或者說:知道了!
熱心網友
關鍵是你對他有感覺嗎?其次是你覺得他人好嗎?有感覺是必須的,哪怕只有一點、一些。這是感性的選擇。他人好也是必須的(這包括人品、性情、愛情觀、世界觀、人生觀、對你好不好等),這是理性的選擇。只要符合以上兩點,那就被猶豫了。我告訴你,從朋友發展到戀人是很好的,尤其是同學,因為同學關系比較純,了解比較清楚透徹,社會上認識的就不一樣了。我自己就是這樣的,只可惜現代人對感情太隨便,往往同學拍拖不能長久。下面我將我自己的情況和你說說,是我回答別人提問時寫的,給你做參考。首先我不大贊同一見鐘情,那太膚淺和表象。經常會因不了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一見鐘情一般不算真愛,只是愛表象。我喜歡先做朋友后相愛,事實我就是這樣。同學一年半,做了將近1年的朋友,越來越要好。最后在大家相互非常了解對方性格、品德、世界觀、人生觀、愛情觀的情況下,又各自吸引,于是終訂鴛盟,愛得義無返顧(誰都阻擋不了)、死去活來(天天相見,時時思念,為伊生,為伊死)。畢業后兩人在不同單位(兩人讀書是單位出錢代培的,必須各自會各單位工作),兩人的家、單位四個地點剛好都是1小時的單車車程。于是,每天你送我上班,我送你下班,上班時間很長,很累,每天還要奔波四個地點。舉例:早上6點離開家,7點到她家,八點送她上班,然后回自己單位。晚上最晚時12點才下班,她在等我,先送她回家,在她家門口拍拖3小時,然后才回家。(當然這是戰線最長的一次,并非天天這樣)。但我們一定要天天見面,以至我工作的頭幾年都絕對不出差,后來生活所迫才勉強放棄。相愛7年,生活有所穩定才迎娶嬌妻,婚后轉眼又7年,仍是十分幸福。我們都在企業做過中、高層管理,都有應酬。但雙方都彼此很信任對方,因為14年前我求愛時,大家都已知道對方的愛情觀,我初二時就立誓要一生只愛一次,只愛一人。想起戀愛之前,我借一本《詩經》給她,她居然在整本書中只劃了一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天哪,那正是我最愛的一句。我知道我們是同一種人,是絕配。人生很多東西都可以遷就,但世界觀、人生觀、愛情觀和品德難以遷就,性格也占一部分。這些都不成問題,其它還有什么能難倒我們嗎?從此以后,:“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成了我們(當然也是很多人)的私家經典名句。無論生日卡、情人卡、寫信、明信片、蛋糕以及各種紀念物,都有這一句。在戀愛7周年時,我們找準了這天登記結婚,包括酒店擺酒的大堂廣告照片上也印了這句,家里的鐘也拆出來在面板上寫上這句。我們一定不負誓言。羅嗦了半天,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你的那位同學。兩點!記住,一定要兩點都具備!如果你選擇了話,給我個信息,我會祝福你們的。祝你幸福!。
熱心網友
那你是什么感受,愛他嗎。
熱心網友
這么多年剛發現喜歡你,要么他很遲鈍,要么就是在你身邊一直默默愛你的一個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