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購房,方產證上能屬兩個人的名字?是否需要公證一類的證明是雙方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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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權有兩種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由于不動產在中國是“登記發證”制度,所以房產證有三種:《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如果當事人要設定共有權,那么就涉及到《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產登記部門會依據當事人的共有權約定協議(持證人、共有形式、共有份額等),頒發上述兩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當然允許買受人為兩個以上,但《房屋所有權證》上只有一個人(物權唯一性),其余共有人持《房屋共有權證》。2、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對財產沒有約定,那么即使沒有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依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該房產同樣是共同財產。3、只要能夠提供該房產屬于共同財產的證明,不管當事人將來或現在是怎樣的關系,該房產都屬于共有財產。但由于上述共有權利未經房產局的登記,所以《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的人可以單獨行使權利,共有權不受行政權的保護,因為房產局的檔案里沒有您共有權的證明,真要引起糾紛只能靠司法權確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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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這與結婚證有關,并且已經實行可以寫房產的權屬人的數量,未結婚購房屬合伙人的共有財產,需要公證房產財產的所有人的。以下是關于對房產證的新型規定及答復,你參考以下:購房合同范本將大改:產權人可以寫兩人以上 網易房產 查看北京房產部落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建委了解到,已被開發商廣泛采用的2003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近期還要再作修改。據了解,有關部門將結合一年來百姓購房中的投訴熱點與各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制定信息更為對稱和透明的合同范本。日前,記者就現有的和將要推出的合同范本采訪了市建委有關負責人,并請她對合同糾紛等熱點問題發表看法。■開發商自定的合同有陷阱怎么辦?答:去年12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中已經規定,開發商自定轉讓合同必須包括下列內容:(一)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住所;(二)房地產的坐落位置、四至范圍和面積;(三)房地產用途;(四)房地產權屬證書編號;(五)買賣的價格或者交換的差價金額、清償債務的金額;(六)房地產交付的條件和日期;(七)違約責任;(八)爭議解決方式;(九)轉讓人和受讓人約定的其他內容。這些同樣在《合同法》中有規定。沒有這些條款將視為無效合同。■開發商要求合同一個字不準改是否是霸王合同?答:一些熱銷樓盤開發商不允許購房人做任何修改,這樣做有不合理之處但也不違法,因為業主是可以選擇不買的。■新版合同范本新在哪里?答:在對開發商和購房人兼顧和平衡的基礎上,此次修改對2003版范本的格式和條款內容都將做修改。例如買受人一欄只留有填寫一個人的空間,考慮到現在買房人的產權可以夫妻共有,也可與子女共有,因此在新版購房合同范本中增加了多個填寫空間;另外針對日前做出的按套內面積賣房的規定,新版購房合同范本也對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做出了更為詳細的補充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