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還是會受到歧視?是否在知識上有缺陷?

熱心網友

法律碩士有其他專業和工作經驗,更有發展。法學碩士在理論水平上比法律碩士高很多很多。適合做法律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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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更多是"專"與"博"的關系,無所謂孰強孰弱了。◆法律碩士有更多的其他專業背景,更符合社會對人才"一專多能"的要求,在某種程度上,應該比法學碩士更有優勢(前提是法律專業要學好)◆存在即合理,不然也無必要設置該專業了◆比起法學碩士,你的優勢就在于不但通曉法律,還精于本專業◆象一些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法律人才是受歡迎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后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學位教育來培養,法學碩士學位將逐漸減少,最終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并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一種承上啟下的學位,一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學位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熱心網友

我覺得從職業前景來說,專業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很多根本不是法學專業出身的人照樣可以通過司法考試,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何況法律碩士還是屬于法學專業的。因此,硬要拿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去比,意義不大,主要還是看個人的專業素養和能力。當然,不可否認,法學碩士在本科階段學了四年法律,再加上研究生的三年,從學習年限上來說,是應該比法律碩士具備更多的專業知識和素養的。但是,學習時間的長短有時候不能說明問題,個人的勤奮程度、悟性、思維能力等等可能更重要。從美國的法學教育模式來看,其實和法律碩士更為相象,就是本科階段學的不是法學專業,然后通過本科之后的三年職業教育(也就是JD Program)把人培養成法律專門人才。當然我們不能說美國的模式就是最好的,但至少說明,本科之后的三年教育已經足夠把人培養為法律專門人才,即使是在美國這樣法律體系紛繁復雜的國家。事實上,本科所學的法律以外的專業知識可能還有助于法律碩士今后所從事的法律工作,因為現在司法領域中經常要涉及到不同門類的專門知識,比如財務知識、科技方面的知識、外語能力等等,司法從業人員的專業分工也越來越明顯,如果有一門專業知識,會有助于在今后的法律工作中發展屬于自己的專門領域。綜上,不必擔心法律碩士是否會被歧視,或者是否知識有缺陷,只要自己在校期間好好學習專業知識,并爭取在校期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我相信法律碩士完全可以和法學碩士一起在司法工作中發揮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