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們學校的老師丟失一個手機,接著就以這件事為理由搜查我們的包,我認為他們侵權了,但他們是老師我們該怎么做?
熱心網友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侵犯他人隱私.法院和公安局批準搜查的除外.一群為人師表的人,卻是披著羊皮的狼,老師有什么可怕的!老師也是普通人,也會犯錯.你們可以告訴家長,讓家長出面指責老師的行為.
熱心網友
找校長
熱心網友
不是對不對的問題,是違法還是犯罪的問題
熱心網友
換了我,不給他搜真過火了,得讓那老師立個字據說什么“某某老師懷疑某某偷了他手機````````````強行搜索````````````如果沒有搜到,將承擔什么后果(最實際的是賠償精神損失多少多少)”再簽字,按手印,再找幾個證人簽字
熱心網友
我覺得報警不實際,搜包當然是侵權,不曉得,自己看你們那的情況吧,
熱心網友
肯定是不對的,你們可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或是由父母出面與學校溝通。討回個公道。
熱心網友
還是找家長來解決比較好!
熱心網友
讓他們陪禮道歉
熱心網友
可以到相關部門反映,比如教育部門。他們這樣肯定不對。
熱心網友
一是不給他搜,如果一定要搜用力反抗,反抗無效上訴,可你還要不要讀書,所以最后只有讓他搜,反正不要自己動手.
熱心網友
肯定不對啊
熱心網友
他們侵權了,同學們應該抗議!
熱心網友
他們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