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公司對消費者不負責任咋辦?砸了....2003年11月2500元購買15”LG液晶顯示器,2005年3月出問題.說是要更換液晶屏,需交2700元.天哪,才用一年3個月,目前即使買一個新的也只要1600元啊。不知這是不是敲詐?還是有意回避維修責任?友人建議將15”LG液晶顯示器當眾砸了,反正是垃圾沒用。LG。。。。。。?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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