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蘇高考題第29題好像有疑問。 29:現有細胞質雄性不育型細胞甲和細胞核雄性不育型細胞乙,用細胞工程的方法互換這兩個細胞中的核,培養得到含乙核的甲植株,含甲核的乙植株。關于這兩個植株育性的描述正確的 是:A:甲植株雄性可育,雌性不育B:乙植株雄性可育,雌性不育C:甲植株雄性不育,雌性不育D:乙植株雄性可育,雌性可育標準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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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定不會基因突變嗎上面的 :管他怎么寫有規定一定要那樣寫嗎質遺傳就是在葉綠體中的啊 這題要分開看,得到的甲株是含 原先的甲的細胞質不育,原先的乙的不育細胞核,得到的乙株是含有原先的乙的可育細胞質,原先的甲的細胞可育細胞核。這種問題,要質核都要有可育基因,才能表現可育,可見課本的課后閱讀 三系雜交水稻 的“不育系,可育系,恢復系”的有關內容,好了,應該明白了,不明白的還可以在問我,記得把這個加做正確答案哦 所以建議江蘇省的高考試題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啊!不能自主命制哦!否則會出現問題的! 有什么疑問啊,細胞核是遺傳物質復制的場所,只要細胞核能育就行了. 不育植株基因型,細胞核與細胞質基因必須同時都為不育基因,(參看課本全一冊)對于本題 甲的基因型 可能 為 s(Ss) or s(SS) 乙的基因型 只能 為 S(ss) 所以細胞核互換后甲中只有不育基因,無論雌雄都不育 乙中既有不育基因,又有可育基因,所以都可育熱心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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