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歌手想翻唱另一個歌手的歌,需要完成哪些程序?版權費是和對方協商還是有相關規定?例如孫燕芝翻唱樸樹的“那些花兒”。如果是國內歌手想翻唱國外的一首歌,用它的曲,又是什么情況呢?比如鄭鈞翻唱Coldplay的“Yellow”.如果是翻唱一首很大路的歌,大家都在翻唱,那又會怎樣呢?比如Beatles的Let it be。請了解的人或者專業人士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