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將于今年十月,同在加拿大也是中國移民到蒙特利爾一年的他結婚,需要說明的是,他們都是二婚。請問如何申請團聚移民?一般要多長時間能通過?他們的申請會有什么麻煩嗎?如果表姐想更快的登陸加拿大,還有什么方式嗎?請專業或有經驗人士回答。
熱心網友
首先要解決你所提的問題的,是他倆結婚后夫妻團聚的移民。首要的條件,是擔保人必須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另一就是擔保人必須年收入達$23000加元(以夫妻兩人計算,有小孩金額更大),并且申請前要連續1年以上保持有此收入.至于他們都二婚,這點不用考慮,主要目前雙方都是單身,有足夠條件再婚便可.婚后由入紙申請計,通常10個月至1年半左右便會批出.到目前為止,夫妻類仍是移民類別中優先的,沒有其它途徑比它來得更快.其實如果男方在加拿大現已具備上列的擔保條件,他已經可以用未婚夫的名譽申請其海外的未婚妻來加團聚,不過移民部出于近年來多假婚的案例,審批手續上會比已婚的正式夫妻嚴格得多.本人只是經驗之談,而不是專業人士,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切以最新的移民法例為依據.
熱心網友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