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賭博所得屬違法所得,當場沒收還要處以罰款。最近公安部有新精神,小額戲賭(如1元、5角)不于賭博處理。

熱心網友

首先我認為確定什么是賭博?按照公安部的最新精神,小額或親戚朋友之間的帶“彩頭”的娛樂不認為是賭博,在這種情況下的輸贏,如果按法律規定的話,可以認為是不當得利;而嚴格意義上的賭博,則是違法,甚至犯罪行為,所得賭資,當然為非法所得,應予沒收,不能認為是不當得利;應當注意的是,對前一種“戲賭”行為,所得財物是否可以要求返還,或者在戲賭情況下所欠債務,是否可以要求履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按照通說認為,法律對要求返還和要求履行的請求不予支持。

熱心網友

都是不當得利

熱心網友

賭博視情節嚴重數額大小分別受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其所得為非法所得應規定沒收或退還原所有人。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

熱心網友

賭博所得不是不當得利,而是屬于違法所得,屬于罰沒范圍。

熱心網友

根據我國法律 賭博所得是不當得利 不分大小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