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寵物狗咬傷了乙方,乙方說是甲方的寵物狗咬的,并有人證,但拿不出物證,乙方向甲方提出法律訴訟能贏嗎?

熱心網友

對于動物致人傷害事件有人證明的情況下事情屬實可以依法向動物飼養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或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你只要證明被狗咬的事實就行舉證責任倒置,對方只有證明你是出于故意挑逗狗或第三人的挑逗行為而致損害事故發生,才可以免責所以你只有證人就足可以了

熱心網友

能啊,什么都沒有也行,不過那你輸定了

熱心網友

訴訟證據是需要證據鏈的。本案中,你主張被甲方的寵物狗咬傷,那么首先你就要有傷害的證據,(主要是醫院病歷),損失證明(醫院的醫藥費發票及其他必要發票如就醫車票等),其次需要證明是甲的狗咬傷的,即你所謂的人證,這完全可以,否則,你還想要什么物證?把狗逮到法庭上?這樣。你的證據鏈基本形成了,而對方想要反駁你則需要證明他的狗沒有咬你,或者你的證據里是否有不成立的地方。所以,人證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它只是你打贏官司的一部分證據,還需要醫院病歷和其他損失的證明。

熱心網友

咬傷了,乙方的傷或診療記錄不就是物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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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2人以上法律生效。

熱心網友

  不能籠統地說“不能!”  如樓上的樓上所說,要看對方能拿出什么反證。  另外,還要看證人是什么人:滿18歲了否?精神健康否?是不是被咬的人的近親屬?一個人還是幾個人?……  還有,打官司的時候,證人是否愿意出庭作證?如果證人不想出庭,那他/她的證言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傷者的傷勢是否嚴重?是否有醫院的證明?這些也是要考慮的。

熱心網友

可以

熱心網友

不能!

熱心網友

人證也是證據啊。關鍵看對方能提出什么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