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騎自行車由南往北在機動車道順行。冶安隊騎巡邏摩托車由北往南在機動車道逆行。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住院治療中,當事人怎樣才能維護自已的權利?怎樣才能贏得這場官司?煩請幫忙決解!!!!謝謝
熱心網友
兩者都有責任,但是責任的認定應該由交警作出書面認定,然后可以以交警的書面認定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按新的交通法規,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相撞,即使機動車完全沒有過錯,也需要承擔無過錯責任,更別說現在機動車也有一定責任了,肯定要賠償,只是數額要由法院來判定罷了》)
熱心網友
這個問題應該是各一半的責任.當事人應該在非機動車道上行使.還和發生車禍時的摩托車速度有關,你應先交涉請求賠償,然后再法院調解.如果解決不了只有上告了.但是這種遇到治安隊的事一般麻煩得很.勝訴的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