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新買一輛摩托車,3500元,要交納購置附加稅350,保險150,辦理駕駛執照700多,上戶100多,行使怔300多,我的天一共就14多,想想好不劃算哦,特別是購置附加稅,讓人想不通也想騎偷偷車。

熱心網友

車輛購置附加稅是從今年1月1日起征的,其前身為車輛購置附加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車輛購置稅(以下簡稱車購稅)于2001年1月1日開征。國家稅務總局和交通部商定,并經國務院批準,在車購費稽征機構未移交前,車購稅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交通部門所屬車購費稽征機構負責代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在車購費稽征機構代征車購稅期間,納稅人在繳納車購稅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審核表》,并相應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一)納稅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或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出具的證明。個人車輛,提供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臺灣同胞及外國人提供居留證件。(二)車輛價格證明境內購置的車輛,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報稅聯)。境外進口自用的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海關增值稅繳款書》或海關《征免稅證明》。(三)車輛合格證明境內購置的車輛,提供車輛合格證。境外進口的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證明書》。(四)車輛進口證明境外進口的車輛,均需提供《貨物進口證明書》。2。納稅人申報繳納車購稅或辦理免征車購稅手續后,由代征機構向納稅人核發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并加蓋代征機構“代征車輛購置稅專用章”或“代征車輛購置稅免稅專用章”。 3。車購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征收范圍依照《車輛購置稅范圍表》執行。 4。車購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車購稅稅率為10%。5。計稅價格的規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三)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6。國家稅務局參照應稅車輛市場平均交易價格,規定不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納稅人購買自用或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按照最低計稅價格征收車購稅。7。符合減、免車購稅規定的車輛,納稅人在辦理減、免稅手續時應如實填寫《核發車輛購置稅免稅審核表》,并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一)外交機構及外交人員使用的車輛,提供外交部門出具的外交車輛證明。 (二)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提供車輛用途的說明材料。 (三)其他減稅、免稅車輛,提供國務院及國務院稅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8。2001年前已辦理車購費憑證但尚未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在2001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間,仍可憑原有的車購費憑證到落籍地車管部門辦理上牌手續,上牌后要按規定到車購稅代征機構辦理建檔手續。9。車購稅的納稅申報,在上級有關部門沒有作出可由代理稅申報之前,必須由納稅人本人自行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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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購置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