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屬事業性質,企業管理的差額撥款的農業生產企業,按規定我們這種事業單位享受房產稅減免優惠嗎?當地稅務把我們排除事業優惠的條件,按農業企業減免房產稅,但要我們交辦公用房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我總覺這不合理,不知各位同行有相關的文件沒有,小弟非常感激!
熱心網友
1、《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雖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夠本身經費開支的部分,還要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補助。因此,對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也屬于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對其本身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據此,你單位自用的房產——包括辦公用房,可以享受房產稅免征優惠。2、《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條六條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國家稅務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8)國稅字第015號規定“九關于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的解釋。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的單位,是指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或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因此,你單位也屬免繳土地使用稅的單位。3、你們的爭議點在你們是否是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其實,只要你們是財政差額預算撥款單位,你們就不是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4、在與稅務部門交涉時,不要與其爭吵,而應多勾通,講政策、策略,否則會適得其反,上述觀點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