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去年我與前妻的女兒(8歲)因故不得不回到我的身邊,我是非常高興的?,F在的妻子非常不滿。我與她結婚時言明了我的孩子的問題,說可能回來,不能受外待,她當時說女孩到十幾歲要要回來,后父很可能會欺負的。結婚時外出旅行的路上她變了說法,與我談話為此還發生了不愉快。到現在妻子仍不惜一切代價堅持不管我的女兒,相反只要女兒有過錯,總是非常氣憤的嘮叨不休,大有趕出才好的意思。久之我和我的家人非常反感。因為我和母親一起住,她這些做法是無法瞞的。我的女兒大部有我的姐妹在管,學習用品,衣服等基本不用我管。在女兒回來前,我的家人就因為妻子不知道為人太內向不太喜歡妻子,現在更是意見很大。她在婚后斷斷續續的工作,收入最多才300元/月,且從不浪我經手,也不告訴我如何處分了,家務開支全有我負責。我們沒有積蓄,至今我尚有離婚時的1500元欠款未還。妻子上次意外流產前有我們共存的3000元,可是到出事時她竟拿不出來,只有100元,說已經花了,為此我又不得不向我的家人借錢。流產前因為女兒及其他問題生了一場大氣,在她的家人調節時她和她的家人都保證能拿出1000元的供生產用。我的單位效益下滑,妻子又懷孕數月急需用錢,現在我想外出打工,弄些錢備生產用,也聯系 差不多了,與她多次協商她仍堅持說不管女兒,與我結婚就不認為是管孩子的,一切情況下都應有我的母親來管,別人(她的同學)都是這摸做的,還有其他的不中聽的話。我的母親只與我住,其他的有我的姐妹管,身體也不好,還在我妹妹的店里 幫工,我實在只能依靠妻子管孩子。她對家務平時都不太理會比如準備家庭開水(說她自己很少喝水,而我母親有時也用一些),現在更不管了。每次生氣了,她什摸也不做,只是睡覺,自己做飯吃,現在是連鍋碗都不刷了。我非常惱火,也非常悲哀,我的妻子怎摸是這樣的人,還能算人嗎?我的前妻就因為這樣的我才堅持離婚的,要我在以前,肯定動手打了。我現在是不是太軟了?因為我現在很迷惑,如果以前動手打人錯了,可現在呢?我早在結婚前就對他說我不是委屈求全的人,否則就不會離婚了。上次生氣時就因為有孕我進退兩難,多次有不要生孩子的念頭,意外流產后,受到我的家人的警告,不要輕易懷孕。這次懷孕確時是我的意外(我的意圖等等,因剛流產,還有緩和家庭矛盾)?,F在她還一直不把她的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等拿回來,(前次生氣時帶走了)自從結婚后就一直嚴重不信任我,她的娘家都是堅定不遺的支持她,上次就大有與我動手打架教訓我的意思。。為生她自己的孩子的費用我去賺錢托付她照看女兒一段時間竟也不行,如果有了自己的孩子又會怎樣?這樣的女人如此決情冷漠,我真的心寒。我結婚前對她說過的一旦外待孩子的結果不堪設想,為此還講了一個后母虐待女孩被逐出的故事。我真的不能長久這樣下去的。我又猶豫:我這樣做對她是不是太殘酷了?要知道她已經流產三次了,這樣會不會對她造成后遺癥。我對她一年來多次談話,如果實在接受不了女兒就請她離婚好了,并講了限期她離開的話,她不走,但說到時她會走的并且要走比較好一點的,她沒有依靠我,過去現在和將來都不會的。貧賤夫妻白事哀,我知道我必須在這個家里是主事得人,她沒有這個能力和基本素質,但就是不理會我。我該怎摸辦呢?家務的突破口在哪里呢?難道真的要打架嗎?我也不知怎的總有這樣的后顧之憂———— 一旦動手打架后果不堪設想。不把,又沒有別的辦法。是這樣的嗎?朋友,真的煩死我了,給我出個注意吧/謝謝。

熱心網友

打架是不能解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