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應該說在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時候是不應該繳納風險金的,但是如果你同意繳納了,單位也不能隨便扣除已經繳納的風險金,這是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并且是在職工自愿的基礎上的,有關內容可以參看工會法和勞動法。

熱心網友

不能 詳見如果單位不還的話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