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張掖打官司前將對方財產保全.官司贏了.對方上訴.法院維持原判.時間到了.執行費交了.已經一月.找過多次.法院說很滿.時至今日誰有好辦法

熱心網友

執行的期限為6個月,你目前只有1個月的時間,法院目前沒有違法。但如果執行法院對于執行標的已采取保全措施,而怠延執行的,其行為就違反了最高院關于執行問題的若干規定,你可以向上一級法院執行機構申訴,因為法院的執行機構是被告的雙層領導;或者向執法法院的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熱心網友

勝訴后立即申請執行是明智之舉,尤其是在做了訴前保全,執行有保障的情況下。進入執行程序一個月后還沒有結果的例子很多,需要有耐心,還要有恒心,一定要把案件執行到底。基層法院在執行案件中,常會受種種因素影響而無法如期執行完畢,有些案件甚至受地方和部門干擾導致執行變成一紙空文,這也是令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痼疾。如果你的執行案件在已經保全的情況下,但法院執行庭仍以各種理由或借口拖延執行,建議你向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提級執行(提級執行是指原本由下一級法院執行的案件,而將其提高到上一級法院來執行。)申請,請求上一級法院依照判決書判決事項,予以強制執行,以切實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熱心網友

法院連自己判決的結果都不執行,還行政訴訟?癡人說夢!1.向上一級法院申訴反映,向同一級人大反映2.私下了解一下問題所在,以暴制暴,私力救濟嘛

熱心網友

沒有更好的辦法合法的途徑只能是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建議繼續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因為法院的問題造成你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可以行政訴訟 不過很難

熱心網友

還是繼續找法院如果基層法院不執行就到高一級法院反映情況還有你保全的財產還在嗎?如果沒了,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