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近段時間有人給我介紹了一個男朋友,他約我吃了兩次飯,我對他印象挺好的.后來,他叫我到他家里幫他打掃衛生.當時時間經很晚了,我叫他送我回去,可他卻一下子就抱住了我,我當時強烈地反抗,但最終都無濟于事.....可后來他卻對我說我倆不合適,我痛苦極了,真想一死了之.事后,我非常難過,用短信息問他:你用愛情的名義對我造成的傷害,令我傷心欲絕.可他卻回答:我們都是成年人了,應該理智地對待.....如果不小心傷害了你,我向你表示歉意.....他的態度更讓我難愛,這些日子以來,我只要一想起這件事,眼淚就向奪眶而出.....我不停地作著自殺的準備,把自己的積蓄都上到爸爸的工資卡上了.我真的好難過.我明明知道我們不可能了,他是那么的絕情,可我總是夢想著他又回來找我.....我求教過心理醫生,醫生叫我問他:分手的理由.請問,我可以問他分手的理由嗎?
熱心網友
自殺,能夠挽回你失去的嗎?不要太傻了,做自殺的這種行為是一種對不起你父母、也對不起你自己,我們都是邁入21世紀了是新時代的人。何必為這種人而放棄你的生命。你問了他分手理由又怎么樣,同樣很痛苦,忘掉這一切吧!重新開始。也許你會過得更好。
熱心網友
不用問了。如此絕情的人,何必去留戀呢?要知道,人活在這世界上不容易啊。不要去為如此絕情絕意的人犧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