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辦高等院校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中外合作辦學的高等院校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該如何計算?

熱心網友

1、民辦高校應該不繳納營業稅。國稅局規定:“培訓學校既只提供教育勞務,沒有資格向學員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對其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國稅函[1998]749號)而民辦高校一般都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所以不納稅。2、中外合作辦學的高等學校也不征收營業稅。3、普通學校和經過地、州、市級教委批準成立的其他教育機構,確實屬于為國家承認其學歷而舉辦的各類培訓、輔導班所提供的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如高考補習班、電大、自考、函大輔導班等,經過辦學單位申請,并提供辦學證明材料,經當地主管地稅機關核準,暫不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