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剛入行的,請問,我公司的供應商材料單的貨款是在下個月底才結算一次,付款時才收到發票(即10月份的貨款應在11月是中旬對單,11月底結款)。那我在做10月份的帳時,我廠欠供應商的貨款應點作會計分錄(但10月份的材料單我留在11月份用于對單付款),那應作會計分錄時應附哪些單據。各位請你廠的具體作法介紹給小弟,謝謝! 問題補充:供應商的送貨單我廠只得一聯(客戶聯),我廠有時給供應商退貨的貨款也在當月的貨款中扣除,那我應點做分錄?(即10月份應付貨款=10000-300(退貨)=9700(元))
熱心網友
按理,10月份進的料在10月份以定單價(或其它暫估價)入賬,在次月收到發票時沖銷原分錄,以實際價(發票上的金額)重新入賬。說的容易,在供應商很多且經常有扯皮事發生,而且有的發票可能幾個月后付款時才給,就非常不好做。我的做法:1、通知所有供應商,在10月底或11月初賬對清賬后,務必在11月份送給發票,否則貨款以發票收到月份立賬,付款時間順延。2、10月份不入賬,11月份對清賬且收到發票時入賬。3、發票金額多于應付款額時,以實際應付款額入賬;發票金額少時退回重開或補開。當月退貨,以實際應付金額入賬。 借:原材料 9700 貸:應付賬款 9700是不是合適,歡迎評論!
熱心網友
10月底做暫估,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收賬款次月紅沖暫估。來發票后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像二樓說的供應商那么牛的很少吧,即使那么牛還可以按上面的方法做啊
熱心網友
我單位比較簡單化,當月以送貨單及倉庫驗收單入帳,次月憑發票付款,具體分錄如下:當月入庫時: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9700 貸:應付帳款 9700次月付款時:借:應付帳款 9700 貸:銀行存款 9700付款一律以倉庫驗收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