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信用證分兩批出貨,是分開交單還是等兩批出完了一起交呢?請各幫幫忙。信用證上規定在出貨后19天內交單,我們是分兩批出的,如果等都出了再交單那么第一批就超過了有效期,請問我是分開交單還是一起交呢?

熱心網友

你自己都知道一起交就超過效期了,當做分開交單了!第一批貨裝運之后,就要繕制發票、箱單,再匯集各種客戶要求的單證,如品質證、植檢證、產地證(到美加的還要非木質包裝證明)、提單等等,向銀行議付。第二批貨裝運之后,再繕制第二批貨的單證

熱心網友

肯定是分開交單的,如果合在一起交單,你就拿不到錢了,因為過了交單期,這是最基本的常識,這樣你要根據實際裝貨量繕制兩套單據,祝你順利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