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多年的女友在2004年離開了我,嫁給了別人,我為她等候了一年的時間,但還是覆水難收……

熱心網友

當然是她不愛你了。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一個人變了心,自然就和兩個人相愛時的情況不一樣了。也許你會說是她嫁的那個人有錢啊,等等??傊?,是她愛那些條件超過了愛你。已經過去了,忘記吧。自己的路還很長。

熱心網友

你是愛她的,但是她卻不一定愛你的,分手的原因有時是無理由的,所以現在的你是要向前看,更多的留戀會傷的更痛,好好的對待自己,把握好下一次的機遇吧!

熱心網友

放棄吧

熱心網友

巴適!還可以再找——愛不需要理由

熱心網友

也許這就是緣份吧,我相信緣份這兩個字.雖然你跟她有緣相識,卻沒有那個份來跟她相處在一輩子.我勸你還是想開點吧,是你的東西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東西強求都不來的.希望你能想開點,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