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房子已經買了,手中還有100萬人民幣的現金,你現在是一個打工的而非自己做老板,工作很累且自己并不十分喜歡,你會怎樣選擇? 1、退休 2、繼續打工 3、利用這些錢創業 4、換份輕閑的工作 5、其它:歡迎補充

熱心網友

我會選4,換份輕松的工作。看樣子,如果自己是這個打工的人,那么已經很幸運了,人一定不進取,但一定不能貪心!換份輕松的工作,并不意味著碌碌無為,也許是自己尋找另外的人生價值的開始。

熱心網友

我選第三,利用現有的資金開一家創業公司,專門安排失業下崗人員就業,為社會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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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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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你多大年紀了?年紀大的話就退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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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換份輕閑的工作

熱心網友

我選(3),理由是:1-;人活著不是為了錢,(但離開錢是萬萬不能的).2-;一個人有精力,有能力,不走向社會或不向社會服務,可能你活著也沒意思了,(如果光消費象條蟲的話,那有句俗話叫"坐吃山空"很有用了.)3-;人活著不是有錢了就會覺得高人一等那是錯誤的."德"為人類,為社會有所作為才會被人所敬.4-;記住一句話叫"才---富".有"才"的人是有用的人.不要當"財---富",那是守材奴.人活著不要被"錢"來主宰你,而是要你來主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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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休息一段時間旅游觀光一些地方后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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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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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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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3。現成的資金,不用白手起家,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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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