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冤枉!總助交待工作時沒有交待清楚,我問他3遍他也沒有明確告訴我。最后他說象上次一樣做。我按此意象上次一樣做,可是等老板過目時卻說怎么可以這樣做,我就將來龍去脈告訴他,可是老板不等我解釋。老板叫我馬上聯系總助(那時總助外出了),可是總助馬上否認,并且把電話打到了老板那里。等總助回來已經快要下班了,最可恨的是他狠狠地指著我當著那么多同事的面說:我告訴你了怎么做的呀,你怎么這樣,這么簡單的事都不會!!我冤呀!!哪有的事,他一口咬死是我錯,可他說的話和交待工作時恰恰相反呀!唉。。。只可惜當時在我的辦公室交待工作的,沒有人給我作證。現在已經被辭退一個多月了,每次問工資的事情都說等通知。最后一問時總助卻對我說我走的時候拿了公司的票據!!!天啊,更冤啊!!票據又不能當現金用,我拿它干嘛!真好笑,在移交時他也在現場呀,還有交接人、監交人的!我是清白的,連公司的草稿紙我都沒有拿過。現在我沒有拿工資,看來也難拿,說要我拿出票來。 后來聽說公司為了節約費用在年前要借故開掉一些人。得知票是總助拿的,就是老板和他聯起來設圈套辭退人,現在監交人和人事上都因這個票被辭退了,看樣子我們幾個拿工資都難。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希望大家能出個主意!并且對看了我的遭遇的人提個醒:社會就是這樣現實和殘酷,要多留個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