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在沒有預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房子還沒動工前就收了業主10萬元(2003年12月),發票上寫的是訂金,口頭上說是1950元每平方基價,但現在他要2500每平方,請問我們該怎么辦?謝謝。
熱心網友
參考周圍的房價,權衡利弊。若有合同就好了.我從專家答疑中給你摘了一段李玲律師關于訂金和定金的解釋.供參考.訂和定,這兩個法律解釋上不一樣,訂字是無論交易成交與否這個錢是要退錢的,至于定額的定字在法律上屬于擔保性質,收費定金的一方,繳納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前往簽約,就無權要回。開發商是否是合法銷售,有沒有銷售許可證。
熱心網友
他這樣算不算違約啊建議你找有關的法律人士咨詢一下我想很多的正常渠道可以幫你弄清楚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