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蝦雖然問題很菜但請不吝指教

熱心網友

我國關于“正當防衛”的定義是:為了國家、集體的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具體在實施制止不法侵害行為中,有可能產生防衛過當的行為,但也有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是防衛過當,無須承擔刑事責任。據你所陳述的,是無須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不過還是得認真按照當時發生的具體情況來分析,最重要的是不法侵害人是否實施了搶劫行為,同時其中有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自身也有可能發生犯意轉化的情況。

熱心網友

正當防衛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合法權利。我們并不能狹隘地把正當防衛理解成: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暴力侵犯時,對不法行為人實施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所以正當防衛也可說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但這是有條件的。1、正當防衛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2、正當防衛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針對案外第三人;3、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所謂“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主要是指正當防衛人不需采用激烈的手段即可制止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不法侵害行為已自動中止。如果在這些情況下防衛人實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