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天早上7-9點鐘,總有一輛小白面包車(這兩天換成了吉普),停在朝陽北路農(nóng)民日報社西邊的非機動車道上,用數(shù)碼相機偷拍機動車占用公車線行使的照片。首先說明,它沒有任何警用車輛的標(biāo)志,也沒有任何特種車輛的標(biāo)志,他非法占用非機動車道,算不算違章?如果按一天200元罰款,他每月是否交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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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把這輛車拍下來,舉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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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違章,但是,只能罰一次,《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一事不再罰,就是同一違法行為不處罰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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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交警或其他交通運管部門微服私訪的情況,不然誰沒事找事,都是得罪人的。當(dāng)然你的想法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