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公司的合同去年期滿了,當時因為想離開公司,所以沒有續簽.前不久我找到家合適的公司,于是提前一個月(3月5日)向老板辭職,當時定下4月5日離職.我們公司每月25號發工資,在發薪日,我發現自己帳戶上的工資比平時少了一千多,去問老板,他竟然說平時的工資是加獎金的(其實平時我們的工資總額都是固定的,每個月都一分不差),這個月因為任務不多,所以沒獎金.我私下問了同事,他們的工資都與往常一模一樣. 老板很明顯地在克扣我,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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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當地勞動部門,但我要勸你的是如果不多就沒有必要了。因為許多單位與勞動部門都是長期合作單位。省去一些麻煩吧。錢財是身外之物,另外找份工作,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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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他招牌,毀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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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撒你說法庭上見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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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自己好好想怎么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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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按照合共辦事,只要有法律依據誰也沒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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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得到的報酬不能放棄,但最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不要怕他,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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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給就拿板磚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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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1千多元有精力爭口氣的話,1、有理有據地向老板提出,力爭協商解決;2、不行的話,通過正規渠道到勞動局相關部門提出申訴解決;3、不行的話,利用媒體力量,到報社投訴,引起關注;
熱心網友
一、根據有關規定,合同期滿盡管沒有續簽合約的,只要事實上雙方繼續發生雇傭和工作關系,視雙方勞動關系自然順延,我想你弄清楚了這一條,自然就知道你這種情況是在法律保護范圍之內的。二、關于賠償工資的金額,上面很多朋友已經有講一些,計算方式是按照之前你實際每月發放工資12個月的平均數(不分是公司按照何種名義發放的,哪怕是獎金也算在內),所以你就知道正確的是該怎么計算了吧?三、跟你老板如何索要的問題:這要具體看你那家公司規模和老板個人風格,簡單而言有這幾個辦法1、向你原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人員(如果就是老板管就找他)正式提出,你已咨詢有關勞動管理部門和法律專業人士(這一句很重要,顯得你有依據和底氣),他們應該還給你那一千多元,好言請對方辦理(先禮后兵,暗帶威脅)2、若對方不理不睬,或一口否決,你就發出書面傳真,表示如不處理,你將提交有關勞動管理部門處理,贏的一定是你,到時候就對不起啦3、如真有完全不理睬你的,你就真的要在辭職后兩個月內提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幫你當家作主啦,你是完全有理的,一定會贏。祝你順利! 這位網友的回答很正確,但是必須有合同這是前提條件。沒有合同是很難讓老板給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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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好工友著想,應到法院去起訴壞老板,維護社會主義中國文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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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告或仲裁。如:勞動監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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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不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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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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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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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跟這種老板有什么情面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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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困惑的是這幾個環節吧?一、根據有關規定,合同期滿盡管沒有續簽合約的,只要事實上雙方繼續發生雇傭和工作關系,視雙方勞動關系自然順延,我想你弄清楚了這一條,自然就知道你這種情況是在法律保護范圍之內的。二、關于賠償工資的金額,上面很多朋友已經有講一些,計算方式是按照之前你實際每月發放工資12個月的平均數(不分是公司按照何種名義發放的,哪怕是獎金也算在內),所以你就知道正確的是該怎么計算了吧?三、跟你老板如何索要的問題:這要具體看你那家公司規模和老板個人風格,簡單而言有這幾個辦法1、向你原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人員(如果就是老板管就找他)正式提出,你已咨詢有關勞動管理部門和法律專業人士(這一句很重要,顯得你有依據和底氣),他們應該還給你那一千多元,好言請對方辦理(先禮后兵,暗帶威脅)2、若對方不理不睬,或一口否決,你就發出書面傳真,表示如不處理,你將提交有關勞動管理部門處理,贏的一定是你,到時候就對不起啦3、如真有完全不理睬你的,你就真的要在辭職后兩個月內提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幫你當家作主啦,你是完全有理的,一定會贏。祝你順利! | 我也來回答 __同意這位老大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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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告他們當然可以,但是費心、費力又費神,所以 ,只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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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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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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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工資條,還有讓銀行打一份明細,特別注明那1000多元錢是工資,這樣就能夠看出你最后一個月發的與往次的差別。其余的就按樓上說的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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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應得的,跟你老板協商,不行就上告相關部門,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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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也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祝你好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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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還不容易嗎,直接去找勞動局不就OK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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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告不告他,首先要留住你的所有證據(即每月的工資條,因為工資條上有明細),然后再找你老板協商,并明確表明你的立場,如果無法協商那就早些到勞動局提出申斥,告倒他。雖然錢并不是很多,但現在不管是老板還是職員,對這方面的意識并不是很強,所以如果你時間夠多的話就給彼此上上這堂課,也為了以后類似這方面的事會少發生一些,畢竟大家意識都加強了就不會去范這些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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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勞動部門告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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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困惑的是這幾個環節吧?一、根據有關規定,合同期滿盡管沒有續簽合約的,只要事實上雙方繼續發生雇傭和工作關系,視雙方勞動關系自然順延,我想你弄清楚了這一條,自然就知道你這種情況是在法律保護范圍之內的。二、關于賠償工資的金額,上面很多朋友已經有講一些,計算方式是按照之前你實際每月發放工資12個月的平均數(不分是公司按照何種名義發放的,哪怕是獎金也算在內),所以你就知道正確的是該怎么計算了吧?三、跟你老板如何索要的問題:這要具體看你那家公司規模和老板個人風格,簡單而言有這幾個辦法1、向你原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人員(如果就是老板管就找他)正式提出,你已咨詢有關勞動管理部門和法律專業人士(這一句很重要,顯得你有依據和底氣),他們應該還給你那一千多元,好言請對方辦理(先禮后兵,暗帶威脅)2、若對方不理不睬,或一口否決,你就發出書面傳真,表示如不處理,你將提交有關勞動管理部門處理,贏的一定是你,到時候就對不起啦3、如真有完全不理睬你的,你就真的要在辭職后兩個月內提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幫你當家作主啦,你是完全有理的,一定會贏。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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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告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好好地利用法律手段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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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板就是欺負職工們不懂法律,亂扣錢。你可以到勞動局去反映情況,先往你們那的勞動局打個電話,把你的情況跟勞動局的負責人說一遍,勞動局的的人就會到你們公司去調查的,到時候會讓你們公司出具你的合同、工資條、出勤記錄和辭工單,他們會幫你搞定。最慢一天,如果拖的時間長了你還可以要他們賠償誤工費。如果你們那的勞動局拖著不辦,你可以再到上一級勞動局去舉報。舉報電話可在網上查詢?,F在國家很正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局也是,他們會用法律保護你。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做的這一切都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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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告啦~你贏定的啦~官師錢我記得可以申請叫對方給的~還有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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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把,你告誰呀,他是老板,胳膊和大腿,誰厲害,在說了,告狀要很多錢的,你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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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老板家要錢,并且陰陽怪調的口氣向老板家人問好,多試幾次,老板肯定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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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協商,不行之后,申請仲裁要注意時效:關于勞動報酬方面的爭議,必須在 2 個月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否則,失去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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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資條很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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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協商,不行也別用法律,就為1000多元錢,不值得花時間在打官司上,協商不行的話找幾個人削他一頓,就讓他知道誰都不是好惹的,不行找我們東北人整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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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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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以往的工資條和辭工時發工資的工資條,到勞動保障機構申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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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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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勞動法,他無權;2、根據工資法,他更是毛??;3、不怕,搞定他,有什么事情,你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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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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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協商,不行的話就找仲裁,再不行就上告(也就是控告).那你那個鳥老板也沒辦法不給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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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準備好證據,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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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還有板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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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上面的那位,先協商,不行就告他們,不能這么給他干這么和時間了,白干了。也讓他知道我們也不是好欺負的。我最討厭這樣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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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就是這么黑心的。但你不必有什么顧慮,先協商后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我相信你會討回那一千多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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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很對,我想你應該這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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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應該去找相對的部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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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協商,不行就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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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好你以往的工資證明,讓公司出具你最后一個月的工資證明,然后和公司負責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 及時到法院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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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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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協商,不行就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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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辭職了你怕誰呀,向老板要呀。丫要不給就告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