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請問:93年取得土地使用證,但城建規劃部門以政府要收回為由,一直未給辦施工許可證,故不能建房。2005年7月11日,我在未得到收回土地使用權和補償通知情況下,開發商就在我的宅基地上挖機坑建樓,這符合法律嗎?我阻止施工不違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