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丈夫離婚,但又想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孩子幾歲母親比較容易得到撫養權,我又要有什么才能比丈夫更容易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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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婚姻法在線子女撫養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問題 一個家庭的破碎,受傷害最大的,莫過于這個家庭中的子女。離婚家庭子女撫養問題的關鍵,在于怎樣保護子女的健康成長權,在處理這一問題上,應該說婚姻法充分的體現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一、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協議處理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子女不足兩周歲 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周歲的子女,那么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愿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子女在兩周歲以上 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周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子女隨父母中其中一方時間較長,對這一方較有感情,則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子女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為決定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如果子女與祖父母關系較密切,那么一般判決隨父方生活,相反,則隨母方生活。當然這是在雙方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竊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那么子女自然不適于與之一起生活。 另外還要考慮父母雙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已經喪失生育能力,那么在這方撫養孩子無不利因素時,應優先考慮這一方;再如,一方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則應優先考慮前者。 子女在十周歲以上 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于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依據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權要求子女隨您生活,那么無論您是在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時,都請針對實際情況與您的律師協商,以最大限度的爭取您在子女撫養問題上的合法權利。 二、子女撫養關系的變更撫養關系可以變更 子女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動態過程,離婚時協商或判決所依據的雙方實際情況,可能會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產生很大的變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證子女的健康成長考慮,允許離婚夫婦以協議或訴訟方式變更與子女的撫養關系。 離婚后,非撫養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非撫養方應另行起訴。 可以變更撫養關系的情況 出現如下情況的,可以提起變更撫養關系之訴: (1)原撫養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原撫養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所以,當您的離婚子女現在的生活狀況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長時,希望您能及時向您的律師咨詢,以法律手段解決變更撫養關系問題。 三、關于子女的撫養費撫養費給付方式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應向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給付方式一般有兩種:按月給付和一次性給付。 按月給付是考慮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結算的,所以按月給付撫養費比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給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給付是在非撫養方的收入不穩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長期拖欠撫養費的情況下使用的一種支付方法。 離婚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決定撫養費給付方法,可以選擇除上述兩種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給付撫養費,例如按年給付,或按收入情況給付。 撫養費數額的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要根據子女正常生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的數額應能維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學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還要考慮非撫養方的實際收入,一般每月撫養費應占非撫養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過50%。 撫養費數額的變更 決定撫養費數額的客觀因素可能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所以,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時,法律允許雙方協議變更撫養費數額。就變更撫養費數額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提起變更撫養費數額之訴。 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的情況指:子女求學所需學費、生活費增長,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療費用等。 撫養費的給付期間 一般情況下,撫養費的給付期間是從離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況可以延長或縮短給付期限。 延長撫養費給付期間的情況是指,子女雖然已經成年但仍不能獨立生活的情況。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讀,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縮短撫養費給付期間的情況是指,子女雖然尚未成年但已經滿了16周歲,并且有了獨立的經濟收入,可以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綜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律規定,您可以為孩子爭取更多的撫養費,那么建議您及時與您的律師溝通,以保證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權益。 四、非撫養方對子女的探望權的保障探望權的立法基礎在于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系和長久生活的感情 新婚姻法第一次規定了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對子女有探望權,撫養方有配合的義務。這無疑是立法的重大進步。 在以往的實踐中,很多不懂法的當事人認為:夫妻離婚后,孩子隨一方生活,就可以永遠割斷與另一方的關系,有些人甚至以不要撫養費為條件,提出與另一方永久斷絕關系。事實上,子女與父母的親緣關系,是客觀存在的,不能因為離婚而受到限制。探望權的行使正是基于親屬權而產生。 即便非撫養方與子女于實際上并沒有血緣關系(收養子女、婚內非婚生子女等),也不能影響其探望權的行使,這是基于非撫養方與子女長期生活所產生的感情,這再次說明了立法的人性化。 探望權的行使 離婚時雙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達成書面協議,約定何時何地以怎樣的方式行使探望權,這樣既可以避免撫養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非撫養方頻繁探望對子女成長造成不利影響。 撫養方拒不配合非撫養方行使探望權的,非撫養方可以提出探望權之訴。但對于探望權之訴的判決結果能否強制執行,法學界存在爭議,這主要因為探望權屬于人身權。例如,李某離婚后子女一直拒絕他的探望,為此他提出了探望權之訴,但由于子女不愿意被他探望,所以每月他行使探望權時都必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種做法違背了被探望人的意愿,所以法院最后中止了探望權的執行。 探望權一定要本著對子女有利的原則行使,如果子女愿意探望,不應阻止探望;如果子女不愿意探望,也不宜強制探望。當然這是指十周歲以上有一定辨別能力的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權 《婚姻法》沒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權,但是現實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權的事情還是不少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權,應該從父母的探望權行使中得以行使,也就是說在非撫養方的父親或母親探望子女時一起探望。不宜單獨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義提起探望權之訴。 五、子女姓氏問題子女有姓氏的權利 姓氏權是公民的基本憲法權利,《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可以姓父姓也可以姓母姓。離婚后撫養方在辦理子女戶籍和入學事宜時,利用自己的撫養權,實際上使子女改變姓氏的事情時有發生。既然姓氏是子女自己的權利,那么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隨意改變子女的姓氏都是不對的。 以改變姓氏為由拒付撫養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撫養方將子女的姓氏改隨自己,非撫養方不能因此就拒付撫養費。 在離婚時的子女撫養關系的處理上,還有很多邊緣問題不能被上述五條所涵概,例如,涉及收養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問題,應針對個案與您的律師商談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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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的經濟狀況比較好 那當然比較容易.....2.如果你更愛你的孩子 而你的孩子又到了可一自己選著跟哪一方 你孩子選你 那當然也是你3.或是你丈夫有什么不良喜好 可能傷害到你的孩子 如酗酒 好賭 那你也可以 以這些做為原因 給法院處理 應該也可以更容易獲得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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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明自己的家庭環境或經濟或哪個方面(最好是很突出)大大優于孩子他爸2、爭取小孩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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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孩子的選擇,在根據婚姻法,,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按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但實際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根據你此種情況,按工資的20%-30%給付顯然不合理,也不利于培養子女的艱苦奮斗精神,因而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降低上述比例是應當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一般支付至18歲為止。但如滿18周歲也即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仍應支付撫養費。沒有法定義務支付如擇校費、上大學等費用。 由于人民法院是根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的原則,對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次數、地點、交接等作出判決。因而你應收集有關你的生活、居住條件情況、與孩子的感情程度、孩子的生活作息時間安排,對方的條件等證據,以便更好地說明你的請求是合理的同時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還要看你的經濟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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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子女的撫養權時,是以「孩子的福祉及利益(welfare and interest of the child)作為依歸,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所謂「孩子的福利」,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齡和需要‧過去的撫養安排‧孩子父母的經濟能力‧孩子父母撫養及照顧孩子的能力‧孩子父母的行徑和‧孩子的意愿。妻子切勿認為自己經濟能力比丈夫弱,便打定輸數。法庭考慮因素眾多,兼且比較男女雙方的優劣,例如丈夫不了解孩子,與他們少有溝通,歸丈夫會帶給孩子成長負面影響你可以根據這些來想辦法,最好能夠是男方性格暴戾的一面展現出來,是法官認為男方不適和撫養孩子.你可以參考 上有關這方面的知識.也可以和這個所謂的律師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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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盡量找出孩子由你來扶養的優勢,同時找出他的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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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與孩子的撫養權,母親有優先選擇權。如果你感覺你的孩子跟你不跟他的父親更合適,你能提供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那你就爭取他的撫養權。1、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和一個好的環境;2、你的前夫放棄或你比他的條件更適合;3、孩子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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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是君子,跟他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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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律師事務所!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滿意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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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看你對孩子的撫養是不是有利才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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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簡單,在中國,講得是感情,如果對簿公堂的話,你一定要用你的感情去征服,當然前提是要你的經濟實力和你的他相當了!我建義你去看一下王朔的《我是你爸》,雖然里面沒有直接的說到怎么打官司 ,可是在最后,做爸的最終拿到了撫養權,因為他在公堂上表現的感情和那種對兒子扶養的渴望,讓他得到勝利不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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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應該從孩子出發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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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根據孩子的年齡來決定,當孩子有了自主能力應由孩子自己決定跟父還是隨母。如果孩子還不滿兩歲時,為了照顧孩子的健康成長,一般都會判歸母親撫養。當孩子超過兩歲時,則看雙方的經濟條件優劣.撫養能力強弱.對孩子的愛心大小來綜合判斷的。一般是以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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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男客毒死你就有撫養權了 最簡單的辦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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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兩周歲內原則上由女方撫養。十周歲以后,孩子選擇隨父還是隨母,兩周歲到十周歲根據父母雙方條件決定。如果有證據證明男方有外遇或者對你使用家庭暴力等不良行為,你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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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你丈夫的過錯,或證明他不適合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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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的要離婚嗎?您的題目說“想離婚”,您還沒有想好。您一定要想好,離婚,對您的整個人都會有很大影響,包括您的孩子和愛人。您一定要想好,離婚后,您能照顧好自己嗎?您身體健康嗎?能提供孩子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嗎?孩子生病時,您有時間能照顧嗎?您能給孩子至少兩份愛嗎?您能做到在工作時遇到困難和不快時而不會遷怒于孩子嗎?若您能做到,還請您再三思量后,把自己放在孩子的位子上考慮一下,您會有如何感受呢?因為再小的孩子,都會有自己的感受。若您的丈夫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不愛孩子的人,那應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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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方法很簡單,如果你的孩子已經12周歲,你要投其所好,博取他的感情。如果你的孩子還小,你和你的老公協商,我把所有的共同財產都給你,孩子給我;你對他說:雖然孩子跟我生活,但他還是我們倆的孩子。你就不心疼他的后媽孽待他?如果是他提出要離婚,你就威脅他:孩子不給我,堅決不離。到法院,就以死相脅。話說回來,只要你每星期去看孩子,帶他出去玩,買零食給零錢,還怕他不認你這個媽?您說呢? 泓涇漁夫 200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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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的孩子有多大。一般來說,嬰兒期尤其是哺乳期孩子的撫養權在法庭判決時會優先考慮判給母親的,除非你有特殊原因不能撫養,如生活不能自理、嚴重傳染性疾病、生活很不穩定、人身自由被限制等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原因。 其次,幼兒期孩子的撫養主要考慮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長,如生活的環境、物質和文化生活條件等。同時考慮父母的意愿。這時你如果要得到對孩子的撫養權,建議你盡量搜集你的有利條件和對方的不利因素以供法庭判決參考。 再次,到學齡期,則要更多考慮孩子的個人要求。如果你的孩子正好處在這個年齡段,建議你要多注意培養你和孩子的感情,感情融洽時,孩子與你分開他(她)會感到痛苦,這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的,他(她)也自然會努力爭取與你一起生活。而融洽的感情也有利于你孩子的成長。 不知這樣回答會否讓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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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孩子自己的選擇!再者你要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他更適合跟著誰?不管孩子將來跟著誰,都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個母親,不要忘記自己的責任!除了法院判決的撫養費外,更多的是個孩子母愛!如果孩子還小,你又沒有撫養能力,可以先由父親照顧。以后有能力了,再申請要回孩子!總之一切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切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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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孩子當作私有財產,一切都應該從孩子出發考慮,誰撫養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這才是最主要的。你們的離異不可避免地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傷害,不要因為爭奪撫養權再去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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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太簡單,無法回答.如果真的有困難需要幫忙,請把具體情況發到我的郵箱里面.我來幫助你好嗎?wenxinjian80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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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也是從你這個年紀來得,雖然是異性,但我要告訴你以下要求,遵守好的話,說不定這。 場官司也能打贏你先不要離婚,從不離婚到離婚的一段時間里,先撫養好孩子,并在孩子得到鼓勵時給予一些鼓勵,這樣,孩子就會在你這一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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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位母親,我想你一定會給孩子一個安定、幸福的家,讓他(她)快樂的成長,如果真是沒有什么原則性的問題,兩個人最好心平氣和的談談,不一定要離婚才可以解決問題的,你說是嗎? 如果孩子幼小的話法院一定會判給母親的,如果他(她)也經懂事了,這是由他自己決定的,你的情況說的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如何確定你能得到撫養權也就不好說。不過法律規定還是比較傾向母親的,把你現在的優勢歸納一下,也就是你得到撫養權的最大可能。 我也不贊成勉強維持婚姻,那樣反而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希望你有一個正確的選擇,最后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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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比你的丈夫對孩子更好,孩子就會跟你,在撫養權上孩子有最大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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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住房,健康的身體,孩子由你撫養比你撫養更有利于孩子成長,他不想撫養孩子,你就可以取得撫養孩子的要利。你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主張由你撫養孩子。如果是女兒未滿五歲的話,當然由你撫養。如果孩子已滿十歲,雙方都想撫養的話,法院可能會征求孩子的意見。一般情況孩子由母親撫養比較適合。你自己主張,法院會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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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以內,而且如果經由法院判決的話,原則上偏向女方,因為孩子跟母親在情感上和今后的教育上對孩子有利,世界上最偉大的還是母愛。相信我,孩子判給母親一方的幾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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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女人,作為一個母親,孩子對她來說是她生命中的全部,如果是以丈夫感情破列而離婚,那么孩子就是她唯一的寄托。那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呢?一個是在孩子的哺乳期,因為在哺乳期內孩子離不開自己的母親,還有一個最有力的條件是,自己必須有一分固定的收入,如果你連自己也養活不起,拿什么來養活孩子,所以首先你得有一份工作,能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使他能夠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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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撫養對你來說真的很重要嗎?第一:你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第二:你有沒有打算在嫁人,如果你還想嫁人的話,有一個孩子會很不方便。第三:你的基礎有沒有你老公的基礎強。第四:給孩子一個自己選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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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個出自與單青家庭的小孩,我知道也同樣理解你的心情。您只要可以確定,您做的決定對您的孩子好,他的沒有傷害的情況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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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母親,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在離婚過程中一定要慎重。首先,你要同孩子關系親密,并能夠獨立教育孩子,這樣在孩子可選擇的情況下,你就占據了優勢。其次,你要有自己的較穩定的工作,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基礎,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孩子的父親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在物質的豐富與否上會有很大的文章可做。第三,即使離婚也要保持平和的心態,讓你的丈夫認可你對孩子教育的權威,平和的心態可以使你在離婚中獲得更多的利益。第四,如果在哺乳期,對你是最有利的;孩子在三歲之前,對你也較有利,如要離婚最好在這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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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經濟能力,生活條件.生活方式,好過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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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小孩和個人收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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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證明你有能力來撫養這個孩子。二。要證明你比你愛人方能給予孩子更好的學習環境和生活環境。三。要證明對方不能撫養孩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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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日常生活的觀察可以看到,女方獲得撫養權的遠大于男方。孩子越小,越會判給女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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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只要母親有穩定可靠的經濟來源(也就是有份比較安定的工作啦),法院都會把孩子判給母親的。但是如果父親方有證明母親不適宜撫養孩子,比如母親酗酒、吸毒等等,那法院會判給父親的。當然如果你能提供證明,說父親方有不良嗜好,或沒有固定收入等等,也有助于你得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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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權是人生權利中的一種,父母雙方對子女都有扶養權和監護權。對待扶養權糾紛,法院一般的判決標準是哪邊的環境對孩子以后的成長更為有利,主要是從住房、收入、生活習慣、是否還有子女等方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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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按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但實際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根據你此種情況,按工資的20%-30%給付顯然不合理,也不利于培養子女的艱苦奮斗精神,因而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降低上述比例是應當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一般支付至18歲為止。但如滿18周歲也即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仍應支付撫養費。沒有法定義務支付如擇校費、上大學等費用。 由于人民法院是根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的原則,對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次數、地點、交接等作出判決。因而你應收集有關你的生活、居住條件情況、與孩子的感情程度、孩子的生活作息時間安排,對方的條件等證據,以便更好地說明你的請求是合理的同時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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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與孩子的撫養權,母親有優先選擇權。如果你感覺你的孩子跟你不跟他的父親更合適,你能提供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那你就爭取他的撫養權。1、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和一個好的環境;2、你的前夫放棄或你比他的條件更適合;3、孩子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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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撫養孩子對孩子有利嗎?孩子的生長和教育才是關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