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男朋友,我知道他很喜歡我。但是我很討厭他的脾氣,有時會很受不了。而且,性格上我們也很不一樣。因為我男朋友是初戀,所以我不想傷害他。其實我早就知道,我很很不適合。我的好朋友也說我們不會很長時間的啊~~我該和他分手嗎?或著我該做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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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會為他心甘情愿地做一些事情,你愛得越深,你愿意為對方做的事情就越多,甚至可以赴湯蹈火。而當你覺得是出于責任與義務才去做的時候,那已經不是愛了。   愛情是最強烈的一種情感,但又是最易變的一種情感。它像電光火花一樣絢麗,也像電光火花一樣容易熄滅。   很多人希望愛情天長地久,但這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做得到的只是維持某種長期的關系:婚姻、親情、友情、伙伴關系等等,通過法律、道德的約束,通過理性的抉擇,通過性的需要,甚至通過習慣。很多人以為這就是愛情!   愛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婚姻是兩個家族之間的事,或者是兩個社交圈之間的事。兩個家族或兩個社交圈通過兩個人的婚姻發生了某種聯系,于是與之相關的人都覺得自己從這兩個人的婚姻中得到了某種權利,而這兩個人也覺得自己對與之相關的人承擔了某種義務。相信愛情的存在,不要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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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性格不和,還是早分手的好。長痛不如短痛,這樣給你和他更多的選擇空間。很多人的初戀都不是現在最終的愛人,多少人也都是從當初的痛苦中走了過來。相信時間是治愈傷口的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