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2年買的房,住了三年了,現在準備把房子出售,但我的房產證才下來,所以要交營業稅。我想知道有什么好的避稅方法。有人告訴我以下幾種方法:方法1:通過“贈與”的方式進行產權轉讓,私下里收取買主的房款。這樣,房產過戶時表面上沒有任何金錢往來,業主也就不用交納營業稅了方法2:雙方可以在確定成交的時候先簽訂一份租賃合同,期限為到辦理產權過戶不交納營業稅的時間為止,并在租賃合同里寫明,買方以后購買房屋的時候,將已付的租金當作房款。方法3:通過合同或公證的形式進行買賣,但先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待房產所有權滿兩年后,再辦理過戶手續,僅花少量的公證費,就可避免繳納部分營業稅。方法4:先簽訂合同再過戶,這種“適用于”房產證辦理后只差3個月就滿兩年的業主。當然這是最好的狀態,如果雙方協商妥了,可以比3個月這個時間更長,就相當于購買一個期貨,事先把價格定死,不論以后房價的漲跌都是按原來規定的價格買賣。操作得當的話第1種最簡潔 但這是違法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他方法可能遇到因房價上漲或下跌后買賣雙方賴帳的問題 高手選第1種 外行人選第3種我請教您認為哪種方法更安全更好?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如果我要采用任何一種方法需要通過什么機構來辦理最安全,保證我的利益不受損失?謝謝!

熱心網友

1、此種方法除非贈與直系親屬;2、此種方法就是所謂的“以租待售”,但是事實上很難行得通,而且租和售的有關法規是和合同相違背的;3、此種方法所作公證的公證效力只適用于證明曾經存在這樣一份合同,合同是自愿簽訂的,沒有什么保障力度;4、此種方法,雖然可行,但是你的房產證剛剛下來所以等候周期太長。現在很多人都在想方設法避免營業稅,但是事實上每一種方法的風險都很大。假如等候周期太長,那么面臨的風險就越大:房價下跌、增加新稅等等。倒不如做低評估價格,然后省點稅費盡快過戶

熱心網友

雙方可以在確定成交的時候先簽訂一份租賃合同,期限為到辦理產權過戶不交納營業稅的時間為止,并在租賃合同里寫明,買方以后購買房屋的時候,將已付的租金當作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