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孩子初一時離婚,前夫當時一次性支付了一萬元的撫養費,后就沒有聯系,他也沒有再探視過孩子,我和前夫也都再婚了,前夫和現在的妻子又生了一個孩子不滿一歲。今年孩子要上大學了,但是超過了18周歲,我想知道可能要求前夫負擔一些孩子上大學的費用?

熱心網友

如果你前夫的家庭條件允許,可以適當要求你前夫負擔孩子的一些上大學的費用的.

熱心網友

要是經濟許可,好好談會的.畢竟血濃與血.

熱心網友

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不過兩者可以商量一下,相信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的,如果你前夫經濟情況也允許,相信他不會拒絕。

熱心網友

你可以向前夫要求的。雖然你的孩子已經滿了十八歲,但是由于孩子正在讀書,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依法律的相關規定,你是可以向前夫再要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

熱心網友

你去跟他商量一下,不過,他應該不會拿多少錢,因為他的小孩正在大用錢的時候.如果經濟緊張,你可以三管齊下,一是找他拿兩年的大學學費,你自己拿兩年的學費,二是,讓你小孩利用假期打工賺錢,賺了錢就知道其中的艱苦,就會更省錢.三是,找親戚借錢給小孩做生活費用.因為你想,他為人之父,離婚后就從未探視過兒子.可見他的絕情.我建議,不要讓你兒子去談,這樣太讓你兒子難過.反正,靠自己是最重要的.

熱心網友

可以和對方協商解決的,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不會不管他的兒子的.

熱心網友

法律上沒有必須給的義務。 如果經濟允許,那么,可以協商方式,要求他再支付一部分; 另外,孩子已經大了,可以叫孩子自己去說明情況,畢竟是他的兒子,可能比你去要好一些。

熱心網友

從法律上說沒有權利再要求。但可以與前夫溝通一下,如果孩子與父親相處得好,他會支持孩子上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