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開了家公司,有個業務員把貨款的支票拿走,把錢轉到自己卡上,潛逃2年了,昨天在北京歸案了,當時是按職務侵占立的案,我想問的是,現在公司轉讓給他人了,(雙方無轉讓協議)我是否還有可能追回款項的可能?我要采取哪些措施?

熱心網友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如果已經轉讓公司且本公司債權及債務關系已經結清,包括業務員所卷走的錢的事情,那你不是受害人了,但由于職務侵占罪系公訴案件,任何人都可以就已發現的犯罪事實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線索,所以你也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當然由現在公司去報案,方便提供當時業務員卷走貨款的證據材料。

熱心網友

被起訴了嗎?你應該找嫌疑人被起訴的檢察院,要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