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去年結婚,最近剛生了個孩子,孩子出生不久婆婆現又查出患乳腺癌,他們兩老平時沒有太多積蓄,而我們去年賺的都還了結婚的債務,今年生了孩子所剩的也不多,需要哺養孩子,你們說我該怎么辦?婆婆的醫療費用都應該我們承擔嗎(兩老都58歲,老公還有一個妹妹)?現在的社會是女兒與兒子同時分擔呢,還是理應都由兒子拿出來(婆婆的女兒家條件比我們寬裕)?如果姑嫂不肯拿出來該怎么辦,怎么開口說 ??請大家幫忙指點。
熱心網友
子女就是兒子和女兒,父母撫養子女,子女當然都應該贍養父母,其中還有承擔一些費用。如果單是兒子承擔的話,那么女兒的贍養義務去哪里了,我最反對男女不平等的原則,封建思想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到如今應該消失殆盡了。想想現在很多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他們生女兒的家庭難道未來就沒人贍養了?所以,我同意樓上兩人的說法,應該子女平分的原則來承擔費用。
熱心網友
我同意樓上的回答,父母是大家的.當然這件事不應該由你來出主意,這樣婆婆會另眼看你的.應該先問你老公是什么態度,若你老公的意見和你不合,你可以將家里的經濟條件告訴你老公,然后看他怎么辦.若是姑嫂不肯出的話,你就象你姑嫂借,并告訴她這筆錢的用途,這樣她就會不好意思不出了,我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哪有不孝順自己父母的呢?你說是嗎?祝你們全家身體都健康,幸福.祝你婆婆能早做治療,早日恢復健康.
熱心網友
應該是由子女共同承擔。而且應該是子女平分的原則。如果誰的經濟比較好,可以自愿多負擔。當然如果公公婆婆會做人,應該先用自己的積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