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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琉球國,位于中國大陸東方(臺灣島的東北方)、日本九州島西南方的大海中,為一群島。同古代日本一樣,關于其國的最早的文字記載見于中國古史。《隋書》中即有《琉求傳》。據1650年成書的該國用漢語自撰的第一部國史《中山世鑒》稱:“蓋我朝開辟,天神阿摩美久筑之。”“當初,未[有]琉球之名。數萬年后,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訪求異 俗,始至此國地界。萬濤間遠而望之,蟠旋蜿蜒,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虬也。”這就是說,中國隋朝時(581~617),該國始被稱為琉虬。查中國典籍,虬是龍的一種。以琉球群島散布在大洋中的狀態而言,謂之琉虬,實在非常形象。然而可能因為古代中國都將龍作為華夏帝王的象征,史官寫史多有忌諱,所以《隋書》就將它改為同音的“琉求”了吧。  到明代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從此乃成為正式名稱。可見,連琉球國的國名也是中國取的。據《殊域周咨錄》載,該詔書說:“朕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蠻夷酋長稱臣入貢。惟爾琉球,在中國東南,遠據海外,未及報知。茲特遣使往諭,爾其知之。”這份詔書除了以華夏自居中央,使用了中國歷代皇帝習用的“蠻夷”之類詞以外,毫無威脅恐嚇的意思,是一種和平外交。因此,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首先領詔,并立刻派遣王弟泰期,與楊載一同來中國,奉表稱臣。“由是,琉球始通中國,以開人文維新之基。”(見1725年琉球國用漢語自撰的第二部正史《中山世譜》)繼中山王后,琉球山南王承察度和山北王怕尼芝,也相繼于翌年向中國皇帝稱臣入貢。當時琉球“三山分立”,相互征戰。明太祖知悉后,又去詔云:“使者自海中歸,言琉球三王互爭,廢棄農業,傷殘人命。朕聞之不堪憫憐。”因此要求他們“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后三王果然罷戰息兵。足見此時中國皇帝在琉球享有高度政治權威,當時的琉球實是中國的屬國。  據琉球國史及各種史料記載,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正式確定君臣關系。這種關系延續了整整五個世紀,即使是日本慶長十四年(1609)發生日本薩摩藩(今鹿兒島縣)島津氏入侵琉球,琉球國在受到薩摩制約的情況下,也始終未變。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更賜閩人三十六姓”人琉。這批中國移民主要是向琉球傳授中國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文化。琉球王國也曾主動請求賜人,如1606年,尚寧王受冊封時,便請賜明人歸化。如從中國去的蔡氏為蔡襄的后人,林氏為林和靖家族的后人。與此同時,琉球王還經常選派子弟到中國留學。  從明洪武五年(1372)以后,琉球王國一直使用中國的年號,奉行中國正朔。(直至清光緒五年(1879),日本強行“廢琉置縣”為止)琉球王國的官方文書、外交條約、正史等,都是用漢文寫的。連它的國都首里城的宮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充分表示其歸慕中國之意。琉球人也與日本人做生意,但每逢中國冊封使到琉,必禁用假名、和歌、寬永通寶(日幣),改穿唐服。琉球還配合中國抗倭,《明史》就有記載,如嘉靖三十六年(1557),“先是,倭寇自浙江敗還,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兵邀擊,大殲之,獲中國被掠者六人,至是送還。”  1609年,薩摩“以勁兵三千入其國,擄其王,遷其宗器,大掠而去”(《明史》)。當時琉球王侍從寫的《喜安日記》記載:“有如家家日記,代代文書,七珍萬寶,盡失無遺!”薩軍將琉球王尚寧等百余人俘至鹿兒島,達三年五個月,逼迫尚寧王屈辱地承認向其“進貢”。同時還強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島。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變中琉關系。如據《明史》記載,萬歷十四年(1616),“日本有取雞籠山之謀(其地名臺灣)”,當時忍辱負重的尚寧王在國家殘破的情況下,依然不忘“遣使以聞”,通報中國防備日本侵略。清朝入主中原后,中琉冊封關系繼續保持,貿易和文化交流還更為擴大了。  然而,日本明治維新后,迅速走上對外侵略擴張的軍國主義道路。原來薩摩對琉球的侵略掠奪,還只是日本西南某個島藩的強盜行為;現在,日本則要進行整個帝國主義國家的侵略擴張了。明治初年的“征韓論”中,就提到了要侵占琉球。明治五年(1872),日本借琉球使者到訪日本之際,突然強制“冊封”琉球國王為藩王,并列入所謂“華族”。這是維新政府強行改變日琉關系的第一步。而這些行徑,當時都是暗中進行,對中國隱瞞的。從此,琉球便成為了所謂“日清兩屬”。而后,日本政府不斷施加政治、軍事壓力,進一步脅迫琉球斷絕與中國的宗屬關系,但每次均遭拒絕。如1875年8月5日琉球王尚泰答復日方的信中,便說不能“忘卻中國累世之厚恩,失卻信義”。還提到所謂“兩屬”之事,“以往對中國隱匿,懇請對中國說明,采取明確處置”,并表示“愿對兩國奉公,永久勤勉”。但日本還是不肯罷休。  面對日本政府的百般逼迫,琉球國在不斷向日本“請愿”要求保持中琉關系、不變琉球國體政體的同時,還向西方各國公使發出外交求援信。日本惱羞成怒,1879年1月10日日本《朝野新聞》竟稱“琉奴蔑視我日本帝國甚哉”!于是,日本決定不顧國際公法,不顧琉球國臣民的意愿,加快吞并琉球。1879年3月,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軍警人員,采取突然行動,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今歸仁王子命令交出政權。4月4日,日本悍然宣布“廢琉置縣”,即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隨即大肆搶掠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和寶印,以及琉球國的政府檔案,企圖銷毀和隱匿歷史見證。并強迫尚泰王等前去日本。這時,琉球王國仍拼死反抗,發出血淚抗議,并曾秘密派官員赴天津謁見李鴻章,請求中國“盡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據理與日本力爭過,但終究未能派兵援助琉球。這當然也是與清朝政府腐敗、實力衰落有關的。當時,流球國陳情通事林世功還在北京壯烈自殺,以死抗議日本侵略,以死請求中國出兵。然而“自為一國”的琉球還是生生被日本滅絕了社稷!但反抗運動繼續進行,大概到甲午戰爭結束后才漸息。  直到1919年,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徐世昌,在組織人輯集清詩總集《晚晴移詩匯》(1929年編成)時,仍然將琉球詩人的詩作為“屬國”的作品收在最后一卷中。1925年,著名詩人聞一多發表《七子之歌》,將被帝國主義列強強占去的澳門、香港、臺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順大連七地,比作離開了母親懷抱的七個兒子,哭訴著被強盜欺侮蹂躪的痛苦,在“臺灣”一節里他也寫到了琉球:“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臺灣。”流球滅國一百二十年后,日本政府別出心裁地把2000年西方七國首腦會議放在沖繩召開。日本還特意新印了面值2000日元的紙幣,上面的圖影是當年琉球王國的遺跡。真不知那些世界首富國家的首腦,坐在當年琉球國的土地上,會不會回想起歷史并不十分久遠的那一幕滅人社稷的暴行?會有什么感想? 由于清庭的政策,琉球群島才被日本人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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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球自古以來就附屬中國   最早在史書上關于琉球的記載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時中原與琉球的商貿發展、人民往來已十分活躍。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寬勸說琉球王進貢臣服隋帝(3)。另一記載是十四世紀,明太祖年間中國的又一鼎盛時期,琉球王正式向朝廷進貢,接受中國保護和冊封,派出大量學生學習吸收中原的文明文化,和朝鮮、越南、緬甸、西藏一樣成為中國的附屬國,即“tributary”的概念,它不同于近代西方“colony”殖民地,但類似于中古歐洲農業文明和“奧匈帝國”時期的“進貢國”或中世紀羅馬教皇統治下的“stateswithinstates”的概念(國中之國)”,所以,西方在文化上是不難理解這一現象的,西方原則上視之為一個國家。這樣一直過了兩百多年,到了一六零二年,日本的“薩摩藩侯”就象當時的日本海盜“倭寇”偷襲中國沿海一樣,武力脅迫琉球歸為“藩屬”,在遭到反抗后,于一六零九年派島津家久,率兵攻入琉球,俘虜琉球王,派兵監督琉球內政四十五年。一六五四年琉球王終于擺脫了薩摩藩的控制,感念中國的厚道皇恩,主動遣使臣到中國請求冊封。當時的大清康熙皇帝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二年進貢一次。此后又是二百多年,尚質王朝貢不絕,采用中國年號,沿用漢唐文化,稱中國為父國,他們之間的關系類似于西方“父子國(Affiliated、affiliation)”。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近代,歐洲列強開始遠征亞洲。   臺灣事件:日本借口掠奪琉球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1868),日本“明治維新”運動已經開始,雷厲風行的改革在經濟開放、教育普及和社會西化方面取得巨大進展,但隨之而伴生的爆發心理和軍閥執政的結果,導致這個國家產生了對外野蠻武力擴張的狼子野心。就在這時,發生琉球漁民在臺灣遇難的“臺灣事件”,給了日本一個借口。一八七一年琉球居民六十六人航海遇風飄到臺灣,被臺灣原住民殺害五十四人,余十二人被中國的臺灣政府保護,送回琉球,被殺五十四人臺灣當局則不過問。這時候日本則以“保護國民”為借口向中國交涉,遭到中國的嚴詞拒絕,大清總理衙門大臣毛旭熙說“二島具我屬土,屬土之士相殺,裁決固在于我,何預貴國事,而繁為過問”日本則從毛的“殺人者結屬生番,故旦置之化外,未便窮洽”中,斷章取義詭辯硬說中國承認琉球和臺灣不屬于中國,進一步無中生有地編造:琉球從一六零二年起已是日本島津藩(薩摩藩)的“藩屬國”。日本以此為借口于一八七三年,兵臨琉球,廢除國王,另立傀儡。第二年又派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兵三千登陸臺灣,大肆攻掠,并披荒屯田,備賴下來不走了。日本軍閥山縣有棚還提出一個野心勃勃的“外徵之策”,企圖奪取整個臺灣。大清聞訊,派沈保楨統兵萬人,緊急赴臺,并決心死戰。日本見大事不妙才肯“和談”,威逼敲詐腐敗愚蠢的大清簽下喪權辱國的《北京專約》,清廷竟然承認日本此舉為“保民益舉”,還賠償日本白銀五十萬兩(4)。中日關系的近代史上,喪權辱國的屈辱事件,自此一發而不可收。   中國從未承認琉球屬于日本 "   一八七五年,日本得寸進尺,大軍開入琉球,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明治年號。雖然大清軟弱無能至此,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為中國所有,沒有讓步。直到明治十二年(一八七九年)天皇政府推行“廢藩設縣”,在琉球強行搞了個所謂的“琉球處分”,把琉球一分為二:北為日本領土,改為“沖繩縣”,南為大清領土,并企圖硬逼中國承認。當時琉球中山王派使臣到北京朝廷哭訴,懇求大清保護屬國,而清廷在日本武力威懾下一味地厭戰求和,在提出毫無作用的“嚴重抗議”后,乃提出另一妥協方案,即三分琉球: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島為日本領土,沖繩群島按“琉球處分”以前的狀態仍歸琉球中山王的領國,南部的先島群島為中國的領土。而在此時,沙皇俄國在伊犁邊界又欺負大清無能,掠奪蠶食。朝廷迫于內外交困,于一八八零年九月再次向日本讓步,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簽分界條約(5)。按此條約現在日本控制的包括宮古、石橫、八重山群島在內的先島群島,準備歸還中國。但此條約在北京遇到朝廷重臣的大力抨擊,指責這是“賣國契”,主戰派甚至主張立即派出重兵,不惜與日決戰到底。最后中堂李鴻章上奏折說:“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則大受其損,拒之則多樹一敵,唯有以延宕一法,最為相宜”,大清隨擱置此案。后來雖經日本再三催促也沒結果----清庭不簽此約,那就意味著中國不僅擁有南琉球的主權,而且仍然堅持琉球北部的主權----此后,日本干脆裝聾作啞,繼續竊居中國領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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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在二戰結束的時候羅斯福曾經跟蔣介石說等二戰勝利時中國是否要收回沖繩和琉球.最后沒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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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島自隋朝時期就臣服中國,奉中國為太上國,稱臣納貢;說漢語、寫漢字。清朝末年,日本強行霸占琉球群島,琉球王派使者上京哭求清帝派兵保護琉球,當時清朝統治者自身難保,哪顧得琉球的安危? 至此琉球淪陷日本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