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機關查到某男人嫖妓,除了經濟處罰,還應該通知其單位和家庭嗎?常見報道,某嫖妓被抓到,往往寧愿接受經濟處罰,最怕通知家庭和單位,有些被公開的往往葬送前程和家庭。,請問,是否通知家庭和單位,其實會涉及哪些方面的問題?比如法律,道德,人權,隱私,家庭,社會?請有識之士指教,謝謝!!
熱心網友
如果治安管理機關嚴格按照法律執行,應該通知其家人與單位,但現在治安機關往往是以此為手段讓被處罰人被動選擇經濟處罰,罰款往往是規定的幾倍甚至幾十倍,被罰款人為了社會名聲,交幾千元一般都很痛快、迅速。面子要緊啊,特別是那些有社會地位的貪官污吏們。
熱心網友
執法者大多為了罰款,撈幾個錢。其它的都無所謂。你如果怕事情張揚,多給幾個錢也可商量。
熱心網友
我覺得嫖妓沒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個人操守問題,跟愛不愛老婆什么的沒必然聯系如果說愛情要以性壓抑為代價確實不合人情和本性可能有人會認為我說的太男子主義可這社會本來就被男子主導要是在母系社會,女人不也有性自由嗎文明-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癲狂
熱心網友
那是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