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年大四,想參加2006年的全國公務員考試,但是我大二的時候有過掛科,上個學期重修也沒過,打算這個學期再修一次,一次性的把它過掉,但是現在馬上就要報公務員考試了,在填我的各個學期成績表時,我該如實的把我以前掛科的成績寫出來嗎?但是如果那樣的話,我擔心會影響我的考試錄取,如果我不把以前重修的課程寫出來,就是我不填以前掛科的課程上去(比如我大二上學期A學科掛了,但是我填成績的時候不把A學科填上去,這樣可以嗎?),我又怕被認為是不誠實,希望各位給我出出主意,謝謝了!
熱心網友
沒必要,其實單位看你的成績也只是個參考,你可以不填的。通常情況下,報名也不是要求你把所有的科目成績都填出來的。不會被認為不誠實的。
熱心網友
別填沒過的不就行了嗎?
熱心網友
如果要求填成績,最好如實填寫;如果不要求,也別總惦著~
熱心網友
大學的成績并不是必須填寫的項目,所以你完全可以不填,只要在畢業時你所有的科目能過就可以
熱心網友
沒有要求填的吧!我知道找工作的時候要把成績單附在里面,還要學校蓋章,但是這也只是注重形式把!也許用人單位只是看你有沒有學過這門課
熱心網友
又要求填成績的嗎
熱心網友
我也認為沒必要的.關鍵是看你在考試中的表現么!你的能力到了他們的要求就好了.
熱心網友
不用把所以有課目的成績都填上去的招考單位哪有時間一門一門數啊再說大學期間的成績并不能代表什么而且報名時填成績單位,形式重于實質不要太放在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