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大學畢業參加工作,我的個人檔案從學校(在四川)郵寄過來。但是信封上就寫了我們單位的名字,沒寫人事科收。底下還寫了我的名字,名字后面還圖了個大黑疙瘩。所以信就直接寄到我手上了。我當時也沒想那是我檔案就把信封拆開了,一看里面放了個檔案袋(沒封的)然后就交到了人事科。可他們說檔案已不能接受了,因為我打開過,我趕緊解釋說我不知道那是檔案所以才拆的。但是人事科的說后面那個黑疙瘩其實就是檔案,問是不是我圖的。我現在比竇娥都怨!想問問大家如果用掛號信郵寄檔案,信封上可以有檔案字樣么??萬分感謝!!
熱心網友
1.你可以到當地的仲裁部門去咨詢2.到當地的郵局,讓他們給你出具證明3.找個熟人,認識人事局的,然后說一聲,估計就能好使
熱心網友
國家古老的管理規定,一般檔案本人是不允私自打開檔案的,但是根據你所說的情況,其實并非你的錯誤。你可以聯系學校人事處給你出個證明材料,這樣有些麻煩。或者想辦法找個關系,給你們單位人事客管檔案的人(假如你們單位有自主管理檔案的權利的話)說說情,讓他把你的檔案接收了。
熱心網友
無聊的檔案制度!外國可能都沒有這玩意。應該廢除檔案制度。
熱心網友
不需要寫的,這個問題不是你的錯誤,應該不能你打開的,你可以到當地的仲裁部門去反映處理.問題不是太大的,趕快去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