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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米爾頓·弗里德曼  在《新聞周刊》最近關于貧困問題的一個專欄中,沙那·亞歷山大寫道:“得到食物、衣服、住處及醫療,是一項基本的人權。”  我們的心贊同亞歷山大女士的人道主義考慮,但我的頭腦卻發出警告說:她的表述兼容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含義,一個與自由杜會相一致,而另一個卻不相一致。  工作的權利  一種含義是:通過直接的生產或者與他人的自愿合作,每個人都應該可以自由地使用其人力資源來獲得食物”衣服、住處及醫療。這一含義是通過自愿合作而組織起來的自由社會的本質所在。  這一含義決非平常,的確,我認為:今天美國社會中存在的口艱難與困苦,絕大部分反映了政府對這一權利的干涉。除非你事先得到了政府的職業許可,否則的話,你無法通過當一名管子工、理發師、殯儀業者、律師、醫生、牙醫來養家糊口,也無法通過進入一系列別種行業來養家糊口。而職業許可證的發放,通常掌握在你希望進入的那一行業的開業者們手中,他們知道限制對本行業的進入將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除非你能夠說服工會吸收你——而如果你的兄弟、或父親、或伯父不是該工會的會員的話,要想讓工會吸收你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則,你很難得到一份薪酬優厚的工作,如木匠、泥瓦工、電工等。如果你是一個黑人或窮人——一不論你多么能干——那么情況會尤其困難。如美國醫療協會一樣,惟有借助于政府的支持這些工會才能夠實行嚴密的壟斷。  如果你是一名黑人少年,而且你的勞務目前僅值每小時1。5美元,那么,即使你愿意接受某項工作,但對于大多數雇主來說,雇用你將是違法的。按照你的意愿來使用你的能力——唯一的限制是你沒有于預別人這樣做——是你的基本權利。我所觸及的僅是對這一基本權利的現存的種種限制之毛皮。  但這并不是亞歷山大女士的含義,她的下一句話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當立法者試圖將福利轉化為工作福利時……與對這一基本思想的濫用相比,這是一種程度較輕的轉變。”  亞歷山大女士明顯地相信:我與你們都擁有無償地獲得食物、衣服、住房、醫療的“基本人權”。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我擁有這一意義上的獲得食物的“權利”,那么必須有人承擔提供食物的義務。那么他是誰呢?如果是亞歷山大女士,那豈不是將她變成了我的奴隸?將這一“權利”賦予“窮人”并不能起任何作用。除非這種權利與強迫其他人為亞歷山大女士認為有資格得到食物的人提供食物的權力結合起來,否則,他們的“權利”是毫無意義的。  這明顯地是不能接受的。但我們也不能僅僅依賴于第一種意義上的“進入的權利”。充分地保障這一權利,將會極大地減少貧困與匱乏。但還會剩下這樣一些人,盡管他們自己毫無過錯,但由于出生時的事故、疾病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他們無法掙得我們這些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最低收入。我認為,,對這種殘留的困苦的最好解決辦法——盡管大家公認是不完善的——是我們這部分人的自愿行動,來幫助我們那些貧窮的兄弟。  過渡性措施  但是我們的問題要更為嚴重得多。對第一種意義上的進入權利的限制,以及那些計劃不當的福利措施,已經使得成千上萬的人們在他們大部分基本需要方面依賴于政府。允許這種情況繼續發展是錯誤的。但這種情況已經發展了,而且我們不可能簡單地將這一記錄一掃而光,我們必須實行過渡性措施,從而在沒有對現有福利的受益人造成不合理的困苦的情況下,取消這些福利大雜燴。  這正是30多年來,我一直提倡用負所得稅來取代我們現行的一系列所謂的貧困計劃的原因。負所得稅計劃將確保每個人的最低收入,井鼓勵受益人進行自助。  我贊成負所得稅計劃,并不是因為我相信任何人都擁有以別人為代價而衣、食、住的“權利”,而是因為我希望與我的納稅人伙伴們一起來減少貧困,而且我感到有一種特別的沖動要這樣做,原因是政府的政策對于使如此之多的公民陷入這種卑下的境地負有責任,他們現在已經發現了他們的處境之卑下。(原載《新聞周刊》,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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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是一項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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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是一項基本人權嗎?發信站: 燕南社區 ( )[美] 米爾頓·弗里德曼  在《新聞周刊》最近關于貧困問題的一個專欄中,沙那·亞歷山大寫道:“得到食物、衣服、住處及醫療,是一項基本的人權。”  我們的心贊同亞歷山大女士的人道主義考慮,但我的頭腦卻發出警告說:她的表述兼容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含義,一個與自由杜會相一致,而另一個卻不相一致。  工作的權利  一種含義是:通過直接的生產或者與他人的自愿合作,每個人都應該可以自由地使用其人力資源來獲得食物”衣服、住處及醫療。這一含義是通過自愿合作而組織起來的自由社會的本質所在。  這一含義決非平常,的確,我認為:今天美國社會中存在的口艱難與困苦,絕大部分反映了政府對這一權利的干涉。除非你事先得到了政府的職業許可,否則的話,你無法通過當一名管子工、理發師、殯儀業者、律師、醫生、牙醫來養家糊口,也無法通過進入一系列別種行業來養家糊口。而職業許可證的發放,通常掌握在你希望進入的那一行業的開業者們手中,他們知道限制對本行業的進入將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除非你能夠說服工會吸收你——而如果你的兄弟、或父親、或伯父不是該工會的會員的話,要想讓工會吸收你可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否則,你很難得到一份薪酬優厚的工作,如木匠、泥瓦工、電工等。如果你是一個黑人或窮人——一不論你多么能干——那么情況會尤其困難。如美國醫療協會一樣,惟有借助于政府的支持這些工會才能夠實行嚴密的壟斷。  如果你是一名黑人少年,而且你的勞務目前僅值每小時1。5美元,那么,即使你愿意接受某項工作,但對于大多數雇主來說,雇用你將是違法的。按照你的意愿來使用你的能力——唯一的限制是你沒有于預別人這樣做——是你的基本權利。我所觸及的僅是對這一基本權利的現存的種種限制之毛皮。  但這并不是亞歷山大女士的含義,她的下一句話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當立法者試圖將福利轉化為工作福利時……與對這一基本思想的濫用相比,這是一種程度較輕的轉變。”  亞歷山大女士明顯地相信:我與你們都擁有無償地獲得食物、衣服、住房、醫療的“基本人權”。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我擁有這一意義上的獲得食物的“權利”,那么必須有人承擔提供食物的義務。那么他是誰呢?如果是亞歷山大女士,那豈不是將她變成了我的奴隸?將這一“權利”賦予“窮人”并不能起任何作用。除非這種權利與強迫其他人為亞歷山大女士認為有資格得到食物的人提供食物的權力結合起來,否則,他們的“權利”是毫無意義的。  這明顯地是不能接受的。但我們也不能僅僅依賴于第一種意義上的“進入的權利”。充分地保障這一權利,將會極大地減少貧困與匱乏。但還會剩下這樣一些人,盡管他們自己毫無過錯,但由于出生時的事故、疾病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他們無法掙得我們這些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最低收入。我認為,,對這種殘留的困苦的最好解決辦法——盡管大家公認是不完善的——是我們這部分人的自愿行動,來幫助我們那些貧窮的兄弟。  過渡性措施  但是我們的問題要更為嚴重得多。對第一種意義上的進入權利的限制,以及那些計劃不當的福利措施,已經使得成千上萬的人們在他們大部分基本需要方面依賴于政府。允許這種情況繼續發展是錯誤的。但這種情況已經發展了,而且我們不可能簡單地將這一記錄一掃而光,我們必須實行過渡性措施,從而在沒有對現有福利的受益人造成不合理的困苦的情況下,取消這些福利大雜燴。  這正是30多年來,我一直提倡用負所得稅來取代我們現行的一系列所謂的貧困計劃的原因。負所得稅計劃將確保每個人的最低收入,井鼓勵受益人進行自助。  我贊成負所得稅計劃,并不是因為我相信任何人都擁有以別人為代價而衣、食、住的“權利”,而是因為我希望與我的納稅人伙伴們一起來減少貧困,而且我感到有一種特別的沖動要這樣做,原因是政府的政策對于使如此之多的公民陷入這種卑下的境地負有責任,他們現在已經發現了他們的處境之卑下。(原載《新聞周刊》,1972)  摘自《弗里德曼文萃》,1991,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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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是一項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