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的審批手續,如果農民不同意,可以強行占用嗎?地方政府不管,應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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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用地單位申請,政府部門同意并立項后,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如果是基本農田或用地面積超過80公頃要報國務院批準。經批準后由人民政府與集體組織簽定征地協議,進行補償。農村集體組織從農民手中收回承包土地。不過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審批3畝以下的土地。如須咨詢請 26297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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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占用農民的耕地,應當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如果不同意,也沒辦法,這是國家的一種征用行為。  如果你有證據足以證明占用耕地有違法行為或程序上違法,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