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瑩記者在北京晚報 200511月21日第10版發表了“老舍四子女狀告老房客”。該文報導說:“舒先生的十一號院在解放后被征用”。請問該院是屬于經租房嗎?再問,究竟經租房是不是屬于征用。 本報訊 因為老房客韓某一家在政府落實私房騰退政策后,既不領取搬遷補償款,也不交納房租,已故文學大師老舍先生的四個子女將承租人告上法院,要求騰退住房并交付房屋租金2萬余元。記者昨日獲悉,此案已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日宣判。 原告訴稱,西城區宮門口三條十一號房屋是老舍先生的四個子女舒乙、舒濟、舒雨、舒立共有的房屋,原承租人是韓先生(已故),目前住房由韓先生的妻兒等人居住。在政府落實私房政策后,對現承租人一家核定了搬遷補償,要求其搬遷后將該房屋交還原告。但是承租人一家拒不領取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對其的搬遷補償款,經政府有關部門動員后,也拒不騰退歸原告四人所有的房屋。而且,政府房管部門從2003年12月起調整租金后,承租人一家目前已經拖欠房租兩萬余元。 記者今天聯系采訪了老舍先生之子舒乙。舒先生介紹說,宮門口三條十一號院是個獨門獨院,大概有十八九間房,是他母親胡絜青娘家的祖宅。抗戰時期,老舍先生在重慶參加抗戰,母親隱姓埋名在淪陷的北平教書,他們幾個孩子和母親就在此居住了5年。“這處房子對我們的意義很大。抗戰時期父親要把我們秘密接到重慶,但當時沒有路費就把這處房子典當了,后來又贖了回來。這處房子幾乎救了我們的命呢。”舒先生感慨地說。解放后,十一號院被征用,變成了幾戶居民承租的大雜院,最多時住過8戶人家。政府落實私房政策后,多數居民都領了補償款搬走,只剩下韓某家等三戶人既不領補償款也不搬遷。舒先生等人征求過房管局的意見后提起了訴訟。
熱心網友
不太清楚,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