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今年21歲,13歲時母親得肝癌去世,16歲時父親腦出血去世,13歲時被養(yǎng)父趕出家,在外流浪2個月,一直靠爺爺救濟吃飯,2個月才被爺爺帶回家(因為家庭原因奶奶不喜歡我).   后一直生活至2003年6月奶奶去世,第2年爺爺因為生活孤獨,找著一個老伴,年紀40歲,我爺爺已63歲.他們倆交往初,因無其他財產就房子一套,爺爺立了遺囑房子我繼承,跟我一起去法院公證!一直到今年2005年,他們也沒拿結婚證.那女人跟我爺爺說想要個容身的地方,也就是這套房子~    剛開始我也很苦惱,但是我不想破壞爺爺的事情就沒說什么~ 到現在真的有點擔心,怕以后無地容身,所以想請學法律的朋友幫忙想想辦法! 謝謝

熱心網友

既然有公證,除非有新的公證,否則房子就是你的更何況房子是結婚前就有的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你不需要擔心

熱心網友

放心吧,房子是你的

熱心網友

你爺爺立的遺囑如果是有效的,那你就不用擔心了。那女人只是可以居住,這個房屋的所有權還是你的。但你們不應當到法院公證,應到公證機關去公證。這樣才是有效的。

熱心網友

如果他們沒有結婚證,而你爺爺也沒有改遺囑,你就不用擔心。可你所說的遺囑到法院公證是個法律錯誤,應該是在公證處公證,法院只會在產生糾紛以后判決。好好孝敬老人,他會先考慮自己的后代的。

熱心網友

這你不用擔心,你爺爺和這個女人不是合法夫妻,她沒有繼承權的,除非你爺爺另有遺囑把房子贈與了這個女人(必須在你爺爺立遺囑給你之后)。

熱心網友

如果他們沒有結婚證,而你爺爺也沒有改遺囑,你就不用擔心??赡闼f的遺囑到法院公證是個法律錯誤,應該是在公證處公證,法院只會在產生糾紛以后判決。好好孝敬老人,他會先考慮自己的后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