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企業虧損,作帳時還需提所得稅嗎?如果業務招待費超出收入的萬分之五,那作帳時怎么提所得稅
熱心網友
年底企業虧損,不需提所得稅。招待費超出收入的萬分之五,如果超過部分比虧損數額小,不需做帳務處理,只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做納稅申報的調整;如果超過部分比虧損數額大,大于部分就應該計提所得稅。只做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所得稅 就可以了。如果虧損,不做帳務處理。
熱心網友
企業所得稅遵循所得多多征,所得少少征,無所得不征的原則。并且企業所得稅是以全年所得額作為計稅依據的,按規范化管理的要求,年內實行按月或者按季預繳稅款。不管是否有預繳稅款的情況,都要遵循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所得稅的匯算情繳,計算出全年應納(或應退)所得稅額。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納稅人應當按照納稅申報的要求如實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其相關附表,并且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要求自行進行扣除項目的稅前調整(例如業務招待費列支超過計稅標準則只能按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在稅后列支。在年終結算為虧損的情況下,年內已經預繳的所得稅可以通過稅務機關向國庫辦理退稅。
熱心網友
企業年底虧損,作賬時也應計算企業所得稅(不是計提)。業務招待費稅前列支標準是有規定的(見與你相關的企業財務制度),以工業企業為例,全年銷售額在1500萬元以下的(不含1500萬元)不超過年銷售凈額的千分之五,如果收支平衡無利潤,則業務招待費可控制在7萬5千元內不用繳所得稅。超出收入的萬分之五,更無需繳所得稅。